2023年贵州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招聘笔试参考题库解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依据我国宪法,下列自然资源不能属于集体所有的是()。
A.森林
B.草原
C.水流
D.荒地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我国宪法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相关规定来分析各个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该规定表明,森林、草原、荒地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而水流只能属于国家所有,不能属于集体所有。
2、下列生活中的化学常识,说法正确的是()
A.方便的小包装食品已被广泛接受,为了防止月饼等高脂食品氧化变质,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在包装袋中常常放人生石灰
B.目前用的清洁燃料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压缩天然气,另一类是液化石油气,它们属于碳氢化合物
C.福尔马林是一种良好的杀毒剂,可用于消毒自来水
D.为了增强加酶洗衣粉的洗涤效果,应先在60摄氏度以上的热水中溶解洗衣粉
【答案】:B
【解析】生石灰没有抗氧化的作用,该项错误;压缩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是丙烷和丁烷的混合物,它们都属于碳氢化合物,该项正确;福尔马林有毒,不能用于消毒自来水,该项错误;酶在高温下易发生变性,用60摄氏度以上的热水溶解洗衣粉会降低洗涤效果,该项错误。故选正确的这一项。考点:化学常识
3、甲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讯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实施抢劫,甲交代抢劫的行为属于()。
A.悔过
B.坦白
C.立功
D.自首
【答案】:D
【解析】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本题中,甲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讯期间主动交代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曾实施抢劫的其他罪行,符合以自首论的情形。悔过通常指的是犯罪人内心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产生后悔、愧疚等情感,它并非一个具有明确法律定义的术语用于界定这种行为。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但这里强调的是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而本题中抢劫罪行是司法机关未掌握的,所以不属于坦白。立功是指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甲交代的是自己的抢劫行为,并非揭发他人犯罪或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线索,不属于立功。综上,甲交代抢劫的行为属于自首。
4、“××市财政局”是该文的()。
A.主送机关
B.抄送机关
C.发文机关
D.主办机关
【答案】:C
【解析】要判断“××市财政局”在文中的角色,需要了解各机关角色的定义。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对公文负有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抄送机关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发文机关是制发公文的机关。主办机关是负责处理公文主要事务的机关。一般来说,标题中会体现发文机关,若“××市财政局”在标题中出现,那它就是发文机关;若在公文开头的主送位置出现,就是主送机关;在抄送位置出现,就是抄送机关;若明确提到其负责具体事务处理等是主办机关的职责体现。但本题没有文本原文信息,不过一般情况下,在公文中常以“××市财政局”作为发文机关来制发公文,所以最有可能是发文机关。
5、在自然界中,人类与各类动植物相互依存,然而一旦这种平衡被打破,生物灾难便会纷至沓来。例如,捕杀鸟类和蛙类会致使老鼠大量繁殖、泛滥成灾;运用高新技术药物来杀灭害虫,却反而增强了害虫的抗药性;盲目引进外来植物会排挤本国植物。这些行为均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生物灾害,进而危及生态环境。下列关于生物灾害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生物灾害主要包括动物灾害、植物灾害和微生物灾害
B.鼠害的重灾区是牧场、农田以及森林
C.蝗虫极喜温暖潮湿,蝗灾往往和严重洪灾相伴而生
D.小麦锈病也属于生物灾害之一
【答案】:C
【解析】生物灾害是指由于人类不合理的活动导致生态平衡被破坏,从而引发的各种灾害。本题主要考查对生物灾害相关知识的理解。生物灾害主要包括动物灾害、植物灾害和微生物灾害,这是基于生物的不同类别对灾害进行的分类,所以该项说法正确。鼠类会对牧场、农田以及森林造成严重破坏,在这些区域鼠害较为严重,是鼠害的重灾区,该项说法正确。蝗虫极喜温暖干燥的环境,而不是温暖潮湿。并且蝗灾往往和旱灾相伴而生,因为在干旱年份,土壤变得比较坚实,含水量降低,且地面植被稀疏,蝗虫产卵数大为增加,多的时候可达每平方米土中产卵4000~5000个卵块,每个卵块中有50~80粒卵,即每平方米有20万~40万粒卵。同时,干旱环境生长的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