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珠海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人员招聘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居住权是我国民法典新增的用益物权类型。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B.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C.居住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D.居住权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相关规定,对各选项表述进行逐一分析。设立居住权时,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这是法律明确的要求,以此保障合同内容的明确性和稳定性,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所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的表述是正确的。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是为了保障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权利的公示性和公信力,通过登记使得居住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以该表述也是正确的。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这是因为居住权是设立在他人住宅上,为特定自然人基于生活居住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其设立目的是为了满足特定人的居住需求,若允许转让或继承,将违背居住权设立的初衷和立法本意,所以居住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的表述错误。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居住权设立的无偿性这一基本原则的同时,也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可以约定有偿设立居住权,所以该表述正确。综上,答案选说法错误的选项,即居住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这一表述对应的内容。
2、会议纪要具有的特点是:(1)纪实性;(2)指导性;(3)概括性
A.①
B.①②
C.②③
D.①②③
【答案】:D
【解析】会议纪要具有纪实性,它是对会议内容的如实记录,保证了信息的真实准确,以反映会议的实际情况。同时具有指导性,会议纪要中通常会明确会议的决议、任务安排等内容,对相关工作起到指导作用。还具有概括性,它不是会议内容的详细记录,而是对会议主要精神和重要内容进行提炼和概括,突出重点。所以会议纪要具有纪实性、指导性、概括性这三个特点。
3、实践高于理论认识,是因为实践具有()的优点。
A.社会历史性
B.直接现实性
C.形式多样性
D.客观实在性
【答案】:B
【解析】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关键在于实践所具备的优点使其在认识过程中具有独特地位。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它的直接现实性是其优于理论认识的核心体现。直接现实性意味着实践能够把人们头脑中的观念的存在变为现实的存在,通过实践活动可以直接产生实际的效果和成果,将主观的认识转化为客观的现实。而社会历史性强调实践会受到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中实践的内容、形式、规模和水平各不相同,它并不直接体现实践高于理论认识的本质特征。形式多样性指实践具有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如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科学实验等,但这也并非是实践高于理论认识的关键因素。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虽然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但不能突出实践相较于理论认识的优势。综上,实践高于理论认识是因为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
4、“相逢点点头,握手问个好;感情要真挚,言语要美好”表明()。
A.讲礼貌要学会换位思考
B.与人交往要学会谦让
C.与人交往要真诚,要讲礼貌
D.与人交往要学会理解和宽容
【答案】:C
【解析】题干中“相逢点点头,握手问个好”体现出在与人交往时要有礼貌的外在行为表现;“感情要真挚,言语要美好”强调与人交往时内心要真诚,语言表达要积极正面。综合来看,这段内容主要表达的是与人交往要真诚,并且要讲礼貌。而“讲礼貌要学会换位思考”重点在于站在他人角度思考问题,题干未体现;“与人交往要学会谦让”突出在交往中做出让步,题干没有相关信息;“与人交往要学会理解和宽容”强调对他人的理解和包容,题干也未涉及。所以本题应选表达与人交往要真诚且讲礼貌的选项。
5、从法的实施角度看,法的执行和法的适用的首要区别是法的实施的()。
A.主体不同
B.内容不同
C.客体不同
D.方式不同
【答案】:A
【解析】从法的实施角度来看,法的执行即执法,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法的适用即司法,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二者首要区别在于实施的主体不同。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而司法的主体是司法机关(在我国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虽然法的执行和法的适用在内容、客体和方式等方面也存在不同,但主体不同是其首要区别。所以应填主体不同。
6、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基本手段是()。
A.制定实施政策
B.参与市场竞争
C.施行计划经济
D.进行公私合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