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木兰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补充通知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撰写交流信息的通知,要求做到()。
A.必须有明确的政策依据
B.侧重叙事,在叙事的基础上阐明道理
C.说明制发的意义
D.不必予以评论,也无需阐发意义和目的
【答案】:D
【解析】交流信息的通知主要是传达信息,重点在于将相关信息清晰准确地告知接收方,不需要进行评论,也不必阐发意义和目的。通知通常是直接陈述事情,让受众知晓具体内容即可,而不是强调要有明确的政策依据,也并非侧重叙事并在叙事基础上阐明道理,更不用专门说明制发的意义。所以撰写交流信息的通知应做到不必予以评论,也无需阐发意义和目的。
2、下列人员中,可以被录用为公务员的是()。
A.甲,17岁,被称为神童,已大学本科毕业,品学兼优
B.乙,23岁,在中国出生,10岁父母意外死亡,后母亲改嫁德国人,12岁的乙随母亲加入德国国籍,18岁回到中国就读于某个高校,现已毕业
C.丙,28岁,大学本科毕业,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年前刑满释放
D.丁,26岁,大学本科毕业,两年前在某私企任会计,半年前该私企业裁员,丁在裁员之列
【答案】:D
【解析】要解决本题,需依据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条件,对各情况逐一分析。公务员录用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且无犯罪等不符合录用的情况。对于第一个情况,当事人17岁,未达到公务员录用要求的十八周岁以上,即便品学兼优、大学本科毕业,也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对于第二个情况,当事人出生在中国,后随母亲加入德国国籍,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满足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无法被录用为公务员。对于第三个情况,当事人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虽然交通肇事罪一般属于过失犯罪,但有犯罪记录通常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对于第四个情况,当事人26岁,大学本科毕业,曾在私企任会计,后因企业裁员失业,符合公务员报考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没有出现不符合录用的情形,可以被录用为公务员。综上,符合录用条件的是最后一种情况。
3、()指的是政府在每一个财政年度经过立法程序批准的全部公共收支计划,它是存在于市场经济中且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国家预算类型。
A.预算编制
B.公共预算
C.财政预算
D.政府决算
【答案】:B
【解析】该题所描述的是一种在每一财政年度经立法程序批准的全部公共收支计划,且是存在于市场经济中并且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国家预算类型。预算编制是指制定预算的过程,并非指预算计划本身,不符合描述。公共预算是政府在每一财政年度经立法程序批准的全部公共收支计划,与题干描述相符。财政预算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不如公共预算表述准确和贴合题意。政府决算是对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并非预算计划,不符合题干要求。所以正确答案是公共预算。
4、张某前往银行柜台取款时,发现柜台工作人员王某多支付给他10000元,且其银行卡账户金额未减少,于是张某未作声张。事后,王某找到张某索回多支付的10000元,张某谎称已将该笔款项归还给银行行长,王某信以为真,遂放弃索要该笔钱款。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成立()。
A.诈骗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劫罪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结合题干中张某的具体行为来逐一分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通常的诈骗情形中,被害人是基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遭受财产损失。而本题中,张某获得多给的10000元并非是通过欺骗使王某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而是在王某多给时未吭声被动获得,所以不构成诈骗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在本题中,张某并没有实施秘密窃取的行为,这10000元是王某主动多给的,所以不构成盗窃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题中,张某在银行工作人员王某多给了10000元后,该款项的性质属于张某没有合法依据而占有的他人财物,张某负有返还的义务。当王某找到张某索要时,张某谎称已经将钱还给银行行长,拒不返还这10000元,符合侵占罪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的构成要件,所以张某的行为成立侵占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题中张某并没有对任何人使用暴力、胁迫等行为来获取财物,所以不构成抢劫罪。综上,张某的行为成立侵占罪。
5、中国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