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合同法规的合理期限.docx
文件大小:17.25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6-18
总字数:约5.65千字
文档摘要
合同法规的合理期限
民法上的期限,即法律行为所附之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确定发生事实的到来,打算法律行为运转效力的发生、或存续或了结的附款。[1](P227)针对于合同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义务的客观标准。[1](P687688)合同的期限,是订立合同的根本条款之一,在《合同法》第12条中有明确规定。但是,由于合同类型繁多,具体条件和状况殊异,有些合同是不宜或不行能订出明确的履行期限的,这也是尽人皆知的客观事实。正是基于这一缘由,《合同法》多处承受“合理期限”这一用语。法律明确定有期限的,自不待言,当事人商定期限的,交易双方均认可,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