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第四实验学校招聘45人笔试参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甲、乙两家企业签订了购销合同,甲企业按照约定向乙企业给付了4万元定金,之后乙企业违约。此时,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
A.2万元
B.4万元
C.8万元
D.6万元
【答案】: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题中,甲企业给付乙企业4万元定金,乙企业违约,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双倍返还定金,即4×2=8万元。所以应选择8万元这一选项。
2、2019年,政府安排3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中西部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这体现了政府履行()。
A.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
B.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C.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D.加强社会建设的职能
【答案】:D
【解析】政府的职能主要包括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加强社会建设等。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主要是进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以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是通过打击犯罪、维护秩序等保障人民安全和国家稳定。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在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事业。加强社会建设职能是指政府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题目中提到政府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中西部地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这属于政府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人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是加强社会建设职能的体现。
3、孔某为非法占有孟某精心饲养的金毛犬,于深夜用锁链锁住看守金毛犬的孟某所在房门,当时孟某正在屋内睡觉。在孔某掳走金毛犬时,金毛犬激烈反抗并持续犬吠,孟某因此惊醒,但因房门被锁链锁住无法出门阻止孔某,孔某的行为构成了()。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本题可依据不同犯罪形态的定义,结合题干中孔某的行为来进行分析。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而在本题中,孔某已经实施了将孟某所在房门用锁链锁住并掳走金毛犬的行为,并非处于准备阶段,不符合犯罪预备的特征。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但在本题中,孔某已经实际控制并掳走了金毛犬,其犯罪目的已经达成,并不属于未得逞的情况,所以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本题中孔某并没有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而是顺利完成了对金毛犬的非法占有,因此不符合犯罪中止的定义。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在本题中,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将孟某所在房门用锁链锁住的手段,使孟某无法阻止其掳走金毛犬,最终成功取得了对金毛犬的控制,完成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其行为已具备了相关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构成犯罪既遂。综上,孔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既遂。
4、下列属于社会公共事务范畴的是()。
A.卫生服务
B.物业管理
C.快递业务
D.后勤改革
【答案】:A
【解析】社会公共事务是指涉及社会公众整体的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社会事务。卫生服务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满足人们共同的卫生健康需求,关乎公众健康和社会整体利益,属于社会公共事务范畴。物业管理主要是针对特定物业区域内的业主提供服务,服务对象相对特定,并非面向整个社会公众,不属于社会公共事务范畴。快递业务是商业性的服务活动,主要为客户提供物品运输和递送服务,以盈利为目的,不是面向全体社会公众的公共事务。后勤改革是针对特定组织内部的后勤保障体系进行的调整和改进,其影响范围局限于该组织内部,不属于社会公共事务范畴。所以属于社会公共事物范畴的是卫生服务。
5、以下发文字号正确的一项是()。
A.国办﹝2015﹞8号
B.国办发﹝2015﹞08号
C.国办发﹝2015﹞8号
D.国办﹝2015﹞第8号
【答案】:C
【解析】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选项中国办是发文机关代字,年份是2015,发文顺序号是8。正确写法应该是发文机关代字后加“发”字,年份用六角括号,发文顺序号不编虚位,所以正确的发文字号应是国办发〔2015〕8号。
6、下列作者与诗词对应不正确的是()。
A.纳兰性德——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B.岑参——忽如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