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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甘肃甘南州夏河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人笔试备考题库及答案详解一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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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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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甘肃甘南州夏河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中,()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效率,以及所取得成果的水平和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情况。

A.德

B.廉

C.勤

D.绩

【答案】:D

【解析】该题考查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的理解。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里,德主要考核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情况。所以题干描述的内容对应的是绩。

2、下列关于解决法律冲突一般原则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旧法优先于新法

B.根本法优先于普通法

C.一般法优先于特别法

D.下位法优先于上位法

【答案】:B

【解析】解决法律冲突的一般原则有根本法优先于普通法、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新法优先于旧法、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根本法即宪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的制定和实施都要以宪法为依据,因此根本法优先于普通法。而旧法优先于新法、一般法优先于特别法、下位法优先于上位法的表述均错误。新法相较于旧法更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所以新法优先于旧法;特别法是针对特定领域或特定情况制定的,其规定更为具体和有针对性,所以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所以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

3、为投资股票而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所造成的利益损失属于()。

A.机会成本

B.变动成本

C.边际成本

D.固定成本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成本概念来判断为投资股票提前取定期存款而损失的利益属于哪种成本。机会成本是指当面临多种选择时,选择了其中一个选项,而放弃的其他可能选择中价值最高的那个选项所带来的价值。为投资股票提前取定期存款,意味着放弃了原本定期存款到期后可获得的利息收益等利益,这些被放弃的利益就是因选择投资股票这一行为而产生的机会成本。变动成本是指那些成本的总发生额在相关范围内随着业务量的变动而呈线性变动的成本。与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损失的利益并无关联。边际成本指的是每一单位新增生产的产品(或者购买的产品)带来的总成本的增量。显然与本题所描述的情况不相关。固定成本是指成本总额在一定时期和一定业务量范围内,不受业务量增减变动影响而能保持不变的成本。本题所涉及的内容并非固定成本的范畴。综上,为投资股票提前取定期存款而损失的利益属于机会成本。

4、李大钊曾将日本的三次侵华罪行概括为“三甲”(甲午、甲辰、甲寅)战争,其中的“甲寅”战争是指()。

A.日本出兵侵犯上海

B.日本出兵侵犯哈尔滨

C.日本出兵侵犯青岛

D.日本出兵侵犯南京

【答案】:C

【解析】甲午战争发生于1894年;甲辰战争指的是1904-1905年的日俄战争;甲寅年是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借口对德宣战,于1914年9月派兵侵犯青岛,所以这里的“甲寅”战争指的是日本出兵侵犯青岛。日本出兵侵犯上海主要有一·二八事变(1932年)和八一三事变(1937年);日本出兵侵犯哈尔滨发生在1932年;日本出兵侵犯南京是在1937年南京保卫战期间,之后还发生了南京大屠杀惨案。因此,正确答案对应的是日本出兵侵犯青岛。

5、如果某天张某寻得作案机会,见到刘某后手持匕首追杀过去,刘某当场被吓得瘫倒在地、毫无还手之力,张某见状心生怜悯,停止追杀,仅踢了刘某一脚后转身离去。那么,张某此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应如何定性()。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预备

D.犯罪既遂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的概念,结合题干中张某的行为来进行分析判断。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而在本题中,张某停手并非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题干中张某手持匕首追杀刘某,在刘某毫无还手之力时,张某是出于自己内心的怜悯而主动停手,放弃了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符合犯罪中止中自动放弃犯罪这一特征,因此该行为在法律上可定性为犯罪中止。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张某已经开始着手实施追杀刘某的行为,并非只是在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张某停手后只是踢了刘某一脚,并没有达成其追杀刘某这一犯罪行为的全部构成要件,所以不属于犯罪既遂。综上,张某行为的性质在法律上应定性为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