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人笔试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我国普通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以下哪种情形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A.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B.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
C.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D.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答案】:C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这种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是不认为是犯罪,并非属于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我国刑法对于我国公民在领域外犯罪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主要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而非以犯罪地法律是否处罚为标准。“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不符合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我国刑法规定是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不予追究。所以我国普通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是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
2、撰写调查报告时,在表达方式上,需做到()。
A.只叙不议
B.只议不叙
C.议多叙少
D.叙议结合
【答案】:D
【解析】撰写调查报告时,需要陈述事实情况,也要对事实进行分析和评价。只叙不议,报告就缺乏了对事实的分析和深度,难以揭示问题的本质和规律;只议不叙,报告缺乏事实依据,观点就会显得空洞无物;议多叙少,可能导致报告过于侧重理论分析,而事实支撑不足。而叙议结合既能够清晰地呈现客观事实,又能对这些事实进行恰当的分析和评价,使报告既有事实依据,又有深度和价值,因此在表达方式上要做到叙议结合。
3、我们感觉到一个苹果的形状、大小、颜色、轻重、气味、滋味和软硬等各种属性,在意识中把它们结合起来,就形成了这个苹果的整个感性形象,这种反映形式是()
A.感觉
B.知觉
C.表象
D.概念
【答案】:B
【解析】感觉是对个别属性的反映,表象是过去感知的再现,概念是理性认识形式。而知觉是对事物各种属性综合的、整体的反映,题目描述是将苹果多种属性结合形成整体形象,所以是知觉。
4、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日本富士摄影胶片公司将利用所掌握的胶片技术创新护肤产品,进军美容业。感光乳剂中的胶原蛋白可以防止胶片被氧化,与利用胶原蛋白保护皮肤免受紫外线伤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一些忠实于富士品牌的消费者认为这对于爱美人士来说是一个好消息。消费者得出上述结论隐含的假设是()。
A.含有胶原蛋白的护肤品在亚洲欧洲等地区广受消费者欢迎
B.富士公司具备了生产含有胶原蛋白护肤品的巨大生产能力
C.科学家们已经从富士公司的护肤产品中发现了抗氧化物
D.护肤产品能利用富士公司生产胶卷使用的科研成果和工艺
【答案】:D
【解析】题中根据“感光乳剂中的胶原蛋白可以防止胶片被氧化,与利用胶原蛋白保护皮肤免受紫外线伤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得出“这对于爱美人士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这一结论。若要让这个逻辑推理成立,就必须将“富士公司的这种工艺”和“护肤产品”建立联系,也就是护肤产品能够利用富士公司生产胶卷所使用的科研成果和工艺。
5、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在黑夜中对乙实施暴力,乙发现是熟人甲后喊出甲的名字,甲随即住手并向乙道歉称“对不起,认错人了”。甲的行为属于以下哪一种?()
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答案】:D
【解析】这道题考查犯罪停止形态的判断。解题关键在于明确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以及实行阶段和预备阶段的界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实行阶段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预备阶段则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阶段。在本题中,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并对乙实施暴力,这表明甲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进入了实行阶段。之后甲听到乙喊自己名字后住手并道歉,这是甲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并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得逞。所以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未遂,而是犯罪中止,且处于实行阶段。综上所述,应选择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这一选项。
6、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年内提出。
A.3
B.2
C.1
D.4
【答案】: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