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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毛毛亳州市蒙城县广播电视台招聘编外人员5人笔试备考题库及答案详解1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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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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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毛毛亳州市蒙城县广播电视台招聘编外人员5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社会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

A.改变社会主义制度

B.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C.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D.实现社会公平

【答案】:C

【解析】社会改革是为了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其根本目的在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通过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激发活力创造财富,而不是改变制度等其他内容。

2、发酵工程指的是运用现代工程技术方法,借助微生物的特定功能,为人类制造有用产品,或者直接将微生物应用于工业生产流程的一项新技术,发酵工程也叫()。

A.制酸工程

B.微生物工程

C.生物工程

D.生物高分子工程

【答案】:B

【解析】发酵工程是采用现代工程技术手段,利用微生物特定功能为人类生产有用产品或直接将微生物应用于工业生产过程的新技术,它也被称作微生物工程。制酸工程主要聚焦于酸类物质的制备过程,与发酵工程利用微生物特定功能生产产品这一核心特点并不完全契合。生物工程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涵盖了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发酵工程等多个分支领域,发酵工程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所以不能简单将二者等同。生物高分子工程主要围绕生物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与发酵工程利用微生物进行生产的本质有较大区别。因此,该题正确答案是微生物工程。

3、2016年9月9日,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乙应于10月9日支付全部房款,双方需在10月20日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款后,由于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11月10日,甲又与丙签订合同,约定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关于这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B.甲乙、甲丙之间的合同均有效

C.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D.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

【答案】:B

【解析】在本题情形中,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有效。首先,甲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乙依约支付了房款,虽然因甲出差未办理过户手续,但不影响合同效力。其次,甲与丙签订的合同同样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所以也是有效的。甲虽“一物二卖”存在违约行为,但合同效力并不因违约而无效,也不属于效力待定的情形。综上,两份合同均有效。

4、清代知县的品级是()。

A.三品

B.七品

C.八品

D.九品

【答案】:B

【解析】这道题考查清代官职品级常识。清代官员品级分为九品十八级,其中知县属于基层地方行政官员。在清代官制体系中,知县品级为七品,有“七品芝麻官”的说法。而三品官员通常为高级官员,如巡抚等,地位远高于知县;八品、九品官员品级低于七品,多为一些低级的佐贰官等,职责和地位与知县不同。所以清代知县品级是七品官职。

5、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髓是()。

A.互不侵犯

B.合作共赢

C.国家主权平等

D.互不干涉内政

【答案】:C

【解析】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其精髓是国家主权平等。主权平等意味着各国不论政治、经济、社会等情况有何不同,一律事有平等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互不侵犯强调各国在国际关系中不得以武力侵犯他国,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他国,它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要保障,但并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髓。合作共赢是一种在国际合作中追求共同利益和成果共享的理念,并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互不干涉内政是指任何国家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内政事务,这是尊重国家主权独立的具体体现,但同样不是其精髓。所以正确答案是国家主权平等。

6、魏某在深夜步行回家途中,经过一偏僻路段时,看到一名独自步行的女性,遂心生歹念,对该女性大声喝道“把手机和钱包留下”。该女性听到喊声后,扔下手机和钱包便跑开了。魏某的行为构成()。

A.恐吓罪

B.诈骗罪

C.盗窃罪

D.抢劫罪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来分析魏某的行为。恐吓罪,是指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恐吓他人,对他人的安全产生危险的犯罪行为。在本题中,魏某不仅实施了恐吓行为,还当场获取了财物,其行为已超出了单纯恐吓罪的范畴,因此不构成恐吓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核心在于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而在本题中,该女性是由于受到魏某的威胁而扔下手机钱包,并非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所以不构成诈骗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即行为人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