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总则-1-
1.1论证目的-1-
1.2论证依据-3-
1.3论证范围-5-
1.4论证工作程序-7-
1.5论证的主要内容-9-
二、责任主体基本情况-10-
2.1责任主体名称、单位性质、地址-10-
2.2责任主体生产经营状况-10-
2.3共用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基本情况-16-
三、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产排污分析-17-
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7-
3.2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概况-27-
3.3建设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38-
3.4建设项目水平衡及废污水排放分析-39-
四、水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分析-45-
4.1现有入河排污口调查分析-45-
4.2水环境状况调查分析-49-
4.3水生态状况调查分析-50-
4.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调查分析-69-
五、入河排污口设计方案-72-
5.1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72-
5.2入河排污口排污情况-73-
5.3申请的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和污水排放量-76-
六、入河排污口设置水环境影响分析-80-
6.1论证范围内水功能区(水域)保护水质管理目标与要求-80-
6.2重点污染物最大影响范围-80-
6.3入河排污口混合区范围-80-
6.4对水功能区水环境的影响-81-
七、入河排污口设置水生态影响分析-97-
7.1对论证范围内水体(水域)水生态的影响分析-97-
7.2对河流水温的影响分析-98-
八、入河排污口设置水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00-
8.1水污染事件风险识别-100-
8.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00-
九、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102-
9.1法律法规政策的符合性-102-
9.2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符合性-107-
9.3应采取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实施效果分析-108-
十、其他需要分析或说明的事项-109-
10.1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109-
10.2对第三者影响分析-110-
10.3水环境保护措施-111-
十一、论证结论与建议-114-
11.1论证结论-114-
11.2建议-116-
附件:
附件1《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布局调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
查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3〕23号)
附件2《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津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入河排污口(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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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设置申请书的批复》(常环排口〔2024〕6号)
附件3现有工程环评批复及验收材料
附件4津市市林业局关于津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意见
附件5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说明
附图:
附图1项目区域水系图
附图2津市市澧水河口湿地保护区卫星影像图
附图3水功能区划图
附图4湖南省洞庭湖区岸线功能分区规划示意图
附图5项目与嘉山风景名胜区位置关系图
附图6项目与鱼类“三场”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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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入河排污口(8.5万m/d)设置论证报告
一、总则
1.1论证目的
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07年11月获得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批复(湘环
200716920121123
评〔〕号)。年月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安仁工业
集中区等29家省级工业集中区的通知》(湘政办函〔2012〕187号),同意设立津市
工业集中区为省级工业集中区。2016年7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办函〔2016〕
187号文同意在津市工业集中区基础上设立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