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协议
甲方(委托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保险经纪机构):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保险相关需求,乙方具备保险经纪专业资质与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基于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保险咨询服务,分析甲方面临的各类风险,并结合市场上的保险产品,向甲方推荐合适的保险方案。
2.根据甲方确定的保险方案,乙方负责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洽谈,协助甲方办理投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填写投保单、提交相关资料等。
3.在保险期间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传达保险公司的相关通知、信息等,协助甲方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收集理赔资料、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进度等。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专业、全面的保险经纪服务。
-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保险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乙方进行合理调整。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有权要求乙方协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义务
-向乙方如实提供与保险需求相关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状况、人员情况、财产状况等,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积极配合乙方及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取相应的服务报酬。
-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
2.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以专业、诚信、勤勉的态度为甲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对甲方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不得与保险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在推荐保险产品时应充分向甲方说明保险条款的各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责任、免责范围、理赔条件等。
三、服务报酬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报酬为保险费用的______%。服务报酬的支付时间为甲方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
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保险合同变更、解除等情况,乙方已收取的服务报酬不予退还;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服务报酬。
四、保密条款
1.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业务计划、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保密信息。本条款的保密期限为本协议有效期及协议终止后______年。
五、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一方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另一方有权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报酬或保险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已提供服务对应的服务报酬及违约金。
2.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______年。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