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按项填写说明
第(1)栏“纳税人名称”:按照税务登记证名称填写。
第(2)栏“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税务登记证号填写。
第(3)栏“行业”:参照以下类别填写(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及邮电通讯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
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
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其他)。制造业里请标明属于下列哪类(轻工食品、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精密电子、生物医药)。
第(4)栏“经济类型”:参照以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第(5)栏“是否小微企业”:填写“是”或“否”;(由专管员根据征管系统指导填写,可参考《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统计问题的通知》(豫
地税函〔2013〕36号))
第(6)栏“宗地编号”: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土地数量按顺序编写三位数字编号,一块地填一张表,如:纳税人有三块地,应填三张表;第二块地编号为:002。
第(7)栏“土地坐落”: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两者地址不一致时,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据实填写到街道名、门牌号码。
第(8)栏“土地使用权证书号”: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不填。
第(9)栏“土地面积”: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按实际纳税面积填写。单位:平方米
第(10)栏“其中应税面积”:如实填写(不含免税面积);单位:平方米
第(11)栏“每平方米税额”:填写单宗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对应的单位税额;(每年每平方米多少元)
第(12)栏“土地使用税减免后实缴额”:按2012年度实际缴纳数据填写。
第(13)栏“土地用途大类”:按土地用途填写“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
第(14)栏“土地用途中类”:按土地用途中类按照下表填写。
土地用途分类
大类
中类
的全部房产,则所在层次应填-2-18。如果只拥有或使用部分房产,例如拥有1至6层、则填1-6;拥有5,7,18,则填5,7,18,拥有地上第5层某套或某间,则填5.
第(38)栏“建筑面积”: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填写,没有证件的,按照实际面积填写;
第(39)栏“建筑结构”:选择填写(钢结构,钢、钢混结构,钢混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简易结构)
第(40)栏“建成年份”:按房产证上的测绘日期填写,无房产证的按照实际填写,四位格式,如:2001,1998。
第(41)栏“房屋用途大类”:选择填写“工业”、“商业”、“综合”。
第(42)栏“房屋用途中类”:按照表中所列选择填写;
房屋用途分类
大类
中类
1.工业用房
单层工业厂房(标准厂房)
单层工业厂房(精密厂房)
单层工业厂房(机械制造维修厂房)
单层工业厂房(重型厂房)
多层工业厂房(标准厂房)
多层工业厂房(精密厂房)
多层工业厂房(机械制造维修厂房)
多层工业厂房(重型厂房)
物流仓储生产用房
交通设施生产用房
公用设施生产用房
办公科研用房
宿舍
其它配套用房
2.商业用房
2.1商业服务用房
2.2商务办公用房
2.3餐饮娱乐用房
2.4旅游用房
3.综合用房
3.1行政办公用房
3.2文化用房
3.3教育科研用房
3.4体育用房
3.5医疗卫生用房
3.6社会福利用房
备注:标准厂房是指轻工、食品等制造业用厂房,精密厂房是指生物制药、电子元器件制造、纺织等制造业厂房,机械制造维修厂房是指一般机械制造行业厂房,重型厂房是指矿山设备制造、化工、石油、火电等制造业厂房。
第(43)栏“酒店星级标准”:第(42)栏填写为“旅游用房”时,选择填写(无星级、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
第(44)栏“单层工业厂房跨数”:跨数主要指建筑物的短边的梁、拱券、板的连续个数。
第(45)栏“单层工业厂房跨度”:单层建筑,填写梁或板的跨度,指建筑物中梁、拱券、板两端的承重结构之间的距离。
第(46)栏“单层工业厂房檐高”:檐高是指室外设计地坪至檐口的高度。平屋顶建筑,从室外地坪算至屋顶结构板标高;坡屋面或其它曲面屋面均算至山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
的高度;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楼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第(47)栏“单层工业厂房行车吨位”:行车也称为天车,指厂房或仓库内的可行走的梁式起重机,其最大允许起重的吨位数,为行车吨位。
第(48)栏“多层工业厂房柱距”:按照建筑物主要部位的纵横方向上的柱与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