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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用水用电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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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6-19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一、全体师生应树立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的思想,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注意
保护水电基本设施。
二、严禁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禁止使用电炉、电饮
具、热得快的电热器具,违者除没收电热器具外处以罚款
50元/次。
三、学生教室内严禁任何人乱拉接线板、乱拉电线,
一经发现,除没收外,作违纪处理并处以罚50元/次。
四、值班人员发现水龙头、走廊灯损坏,应及时上报
反映通知总务处,以便及时维修。
五、学生用水后不关水龙头或用水玩耍,任水长流,
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如有再犯,给予罚款(10元/次)处理。
六、故意损坏水龙头、电表、配电箱、消防设施、应
急设备等水电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相应的纪律
处分。
七、下午放学后,值班人员应全面检查公共场所的水、
电设施,及时关闭水龙头。
八、学生做实验使用电器完毕后须及时将外按电源插
头拔下,尤其是在停止供电后,不得将电器处于使用状态,
避免由此引起火灾等用电事故。
九、严禁任意动用办公楼、教学楼中的消防设施,禁
止开启配电箱开关,违者严肃处理。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
责任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