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台风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发生的台风及其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台风来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
(4)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科学、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组织指挥体系
本地区台风应急处置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台风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若干个工作组。
2.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1)指挥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2)副指挥长:由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
(3)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应急处置任务的落实。
3.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组织召开指挥部会议。
(2)监测预警组:负责台风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开展人员搜救、转移安置等工作。
(4)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分发等工作,确保应急物资的充足供应。
(5)交通运输组:负责保障应急交通畅通,组织运输救援队伍和物资。
(6)医疗卫生组:负责伤员救治、疫情防治、卫生防疫等工作。
(7)宣传报道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
(8)社会治安组: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止次生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1.监测预警
(1)气象部门要加强台风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发布预警信息。
(2)水利、海洋等部门要加强水文、风暴潮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防范工作。
2.信息报告
(1)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2)发现台风灾害情况,要及时向上一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根据台风的强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2.响应启动
(1)Ⅰ级响应:由省级政府启动,成立省台风应急处置指挥部,全面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响应:由市级政府启动,成立市台风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本市的应急处置工作。
(3)Ⅲ级响应:由县级政府启动,成立县台风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本县的应急处置工作。
(4)Ⅳ级响应: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启动,成立乡镇(街道)台风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本乡镇(街道)的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1)Ⅰ级响应措施
a.指挥部全体成员到位,24小时值班,全面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b.发布最高级别预警信息,启动最高级别应急响应。
c.组织、协调全省范围内的抢险救援力量,开展人员搜救、转移安置等工作。
d.调拨、分发应急物资,确保受灾地区的物资供应。
e.保障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的畅通和安全。
f.开展伤员救治、疫情防治、卫生防疫等工作。
g.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
h.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止次生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2)Ⅱ级响应措施
a.指挥部全体成员到位,24小时值班,全面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b.发布相应级别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c.组织、协调全市范围内的抢险救援力量,开展人员搜救、转移安置等工作。
d.调拨、分发应急物资,确保受灾地区的物资供应。
e.保障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的畅通和安全。
f.开展伤员救治、疫情防治、卫生防疫等工作。
g.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
h.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止次生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3)Ⅲ级响应措施
a.指挥部全体成员到位,24小时值班,全面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b.发布相应级别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c.组织、协调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