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校外艺术教育行业教学人员专业能力评价规范编制说明.pdf
文件大小:529.95 KB
总页数:5 页
更新时间:2025-06-19
总字数:约2.29千字
文档摘要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本文件由山西省社会艺术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社会艺术协会。

本文件起草人:XXX/XXX。

2、标准编制过程

为适应市场及企业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保证项目的质量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

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工作组首先收集、整理了相关标准化资料、专业文献等,为本文件的

编制提供参考,并通过企业调研,了解到企业实际情况,经工作组成分的分析、研讨、论证

后编写完成了《校外艺术教育行业教学人员专业能力评价规范》草案,随后,经研究讨论,

形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编制原则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标准起草工作组按照GB/T1.1-2020给出的规则编写,主要遵循以

下原则:

(1)协调性:保证标准与国内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一致。

(2)规范性: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

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保证标准的编写质量。

(3)适用性:结合产品生产企业管理实践和产品的主要环境影响,提出对企业产品的具

体质量要求和生产经营规范。

2、主要内容及说明

本文件规定了校外艺术教育行业教学人员专业能力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级别、申

报对象、申报条件、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报名方式、颁证机构以及证书查询。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校外艺术教育的工作者以及有志于从事校外艺术教育行业的相关专

业人员,包含从事音乐、舞蹈、美术、书法、表演、网络主播等专业辅导教师。

三、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

本文件不涉及专利及知识产权问题。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与国际、国内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本文件为首次自主制定,不涉及国际国外标准采标情况。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文件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协调一致,没有冲突。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文件在制定过程中未出现重大分歧意见。

七、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文件发布后,应向相关企业进行宣传、贯彻,推荐执行该文件。

八、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团体标准

《校外艺术教育行业教学人员专业能力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组

2022年5月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本文件由山西省社会艺术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社会艺术协会。

本文件起草人:XXX/XXX。

2、标准编制过程

为适应市场及企业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保证项目的质量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

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工作组首先收集、整理了相关标准化资料、专业文献等,为本文件的

编制提供参考,并通过企业调研,了解到企业实际情况,经工作组成分的分析、研讨、论证

后编写完成了《校外艺术教育行业教学人员专业能力评价规范》草案,随后,经研究讨论,

形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编制原则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标准起草工作组按照GB/T1.1-2020给出的规则编写,主要遵循以

下原则:

(1)协调性:保证标准与国内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一致。

(2)规范性: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

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保证标准的编写质量。

(3)适用性:结合产品生产企业管理实践和产品的主要环境影响,提出对企业产品的具

体质量要求和生产经营规范。

2、主要内容及说明

本文件规定了校外艺术教育行业教学人员专业能力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级别、申

报对象、申报条件、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报名方式、颁证机构以及证书查询。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校外艺术教育的工作者以及有志于从事校外艺术教育行业的相关专

业人员,包含从事音乐、舞蹈、美术、书法、表演、网络主播等专业辅导教师。

三、标准中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