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分表.docx
文件大小:30.7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6-19
总字数:约2.31千字
文档摘要

PAGE

PAGE4

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分表

学校:教师:年度:

项目

内容

扣分要点

自评

校评

爱国守法(10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1.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每次扣1分。

2.散布消极言论、编造和传播谣言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

3.违背教育方针、政策,散布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思想言论经查实的扣2分。

4.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超速等违反交通规则及城镇文明建设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被县通报的每次扣2分。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4.牢固树立“四个意思”。

爱岗敬业(20分)

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1.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课1节扣1分,旷工半天扣2分,旷工1天扣4分。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的,对工作拈轻怕重、马虎从教、推诿、敷衍塞责的每次扣5分。

3.上班期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网上购物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每次扣2分。

4.不按要求上交材料或拒绝上交材料、不配合学校及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的每次扣2分。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

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关爱学生(10分)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1.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实的每次扣2分。

2.学生发生矛盾不排查、不作为、坐视不管造成校园欺凌事件或其他伤害事故的每次扣2分。

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3.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4.人人参与家访,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促进家校互动。

教书育人(10分)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

1.不写教案或无教案上课的每次扣1分。

2.无故不参加学校安排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任务的每次扣2分。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的。

为人师表(30分)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1.上班时间穿拖鞋、背心、超短裤、超短裙进入校园的每次扣1分;

2.在课堂上吸烟、酒后进课堂的、在课堂上接打手机聊天的,每次扣1分。

3.进入麻将室及其他公共场所参与打牌、打麻将等赌博活动的每次扣5分。

4.在学校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乱诬告、诽谤他人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

5.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以各种借口向学生及其家长索要利益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

6.从事有偿家教、开办各种补习班的,经调查核实的每次扣5分。

7、向学生及学生家长推销,强迫学生及学生家长采购教辅资料,并从中获取回扣经查实的每次3分。

8.私自泄露学生及学生家长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分。

9.从事营业性商业活动的每次扣5分。

10.在会场上随意走动、打瞌睡、随意接听电话和玩手机的每次扣1分。

11.不赡养、不孝敬父母的扣5分。

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

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

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终身学习(10分)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1.无故不参加学校学习、培训任务的每次扣1分。

2.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或教研活动的每次扣2分;

3.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的扣2分。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视野范围,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数学素质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

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他

(10分)

1.扶贫工作

1.不配合扶贫工作安排的每次扣2分。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扶贫工作,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扶贫材料的每次扣3分。

3.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套取国家扶贫资金及扶贫项目的每次扣3分。

4.本人及其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