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一、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
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
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
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
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
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
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二、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
故,由组长负责救援指挥。组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
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
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三、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
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
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
作。
四、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
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
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五、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
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
原因。
六、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
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
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
保到位。
七、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
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
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
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八、上级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城分局: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