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丽水学院赴北京招聘14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中国古代哲学家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这是一种()
A.宿命论观点
B.唯意志论观点
C.机械唯物论观点
D.朴素唯物论观点
【答案】:D
【解析】“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体现了自然界有其固有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符合朴素唯物论观点,即承认世界本原是物质且有其客观规律。
2、关于公文的发文字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公文的发文字号通常编排在公文正文的末尾
B.发文字号中的机关代字必须由国务院统一拟定
C.发文字号中的发文顺序号必须按文件内容归口方向划分序列分别编制
D.发文字号中的年份代码必须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标识文件发文所属公文年份
【答案】:D
【解析】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并非编排在公文正文末尾;机关代字由发文机关自行拟定;发文顺序号是按发文的先后次序统一编制,不按文件内容归口方向划分序列分别编制;年份应标全称,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标识,并用六角括号“〔〕”括入,以准确标识文件发文所属年份。所以表述正确的是发文字号中的年份代码必须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标识文件发文所属公文年份。
3、两栖动物:青蛙()
A.鳄鱼:爬行动物
B.脊椎动物:壁虎
C.鱼类:蓝鲸
D.哺乳动物:鸵鸟
【答案】:B
【解析】两栖动物和青蛙是属种关系,脊椎动物和壁虎也是属种关系,所以得出相应结论。
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合同生效
B.登记
C.交付
D.支付购房款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物权变动效力时间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登记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生效是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并不直接导致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交付一般适用于动产物权的变动,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支付购房款只是履行合同的一个行为,也不能直接使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所以本题正确答案对应的是登记这一时间点。
5、自2000年至今,长江源区水土流失面积呈递增趋势,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长江源区出现的生态问题的是()。
A.冻土及冻土环境退化
B.植被退化
C.土地沼泽化
D.土地荒漠化
【答案】:C
【解析】长江源区出现的生态问题包括冻土及冻土环境退化、植被退化、冻融侵蚀和土地荒漠化四大生态环境问题。
6、甲意图杀害乙,将所谓的“毒药”投入乙的饭食中。乙食用后,甲心生悔意,赶忙说明实际情况,并将乙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经医院检查发现,甲所投放的“毒药”实际上并无毒性,乙平安无事。甲的行为属于()。
A.不构成犯罪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答案】:C
【解析】该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首先,甲主观上具有杀害乙的故意,并且实施了将“毒药”投入乙饭食中的行为,这已经符合了犯罪构成要件,所以并非不构成犯罪。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在故意杀人罪中,既遂标准通常是导致被害人死亡,本题中乙安然无恙,不满足犯罪既遂的条件。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这里需明确的是,甲是因为后悔而主动采取措施,并非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所以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甲在将“毒药”投入乙饭食后,后悔并主动说明情况,还将乙送往医院抢救,其行为体现了自动放弃犯罪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虽然实际上“毒药”无毒,但甲主观上认为其投放的是毒药且积极防止犯罪结果,应认定为犯罪中止。
7、()运载火箭被赞誉为我国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家族中的海上“快响利箭”,是我国自主研发的绿色固体火箭,该火箭及搭载物不包含碘类危险物品,火箭残骸不会对周边海域造成危害。
A.长征十三号
B.长征十一号
C.长征五号
D.长征七号
【答案】:B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于我国不同型号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特点的了解。在这些运载火箭中,长征十一号运载火箭被誉为我国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家族中的海上“快响利箭”,它是中国研发的绿色固体火箭,并且火箭及搭载物不含碘类危险物,火箭残骸不会对周边海域造成危害。长征十三号并不存在于我国已有的长征系列运载火箭中。长征五号是我国新一代大型运载火箭,主要用于发射大型航天器,如空间站舱段等,其采用的是液体燃料发动机,与题目中描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