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宁波市余姚市临山镇招聘编外人员1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
A.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B.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C.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D.最高国家监督机关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它负责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国家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事务。最高国家审判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其主要职责是审理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最高国家监督机关是国家监察委员会,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上所述,正确答案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刑法第九十七条中所称(),指的是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里起到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A.主犯
B.犯罪首领
C.犯罪头目
D.首要分子
【答案】:D
【解析】刑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其概念范围比首要分子更广,不仅仅局限于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情况。“犯罪首领”和“犯罪头目”并非刑法中的规范术语。所以该题应填首要分子。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原文内容为:“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
A.死刑
B.死缓
C.极刑
D.永久监禁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相关知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时,在刑法第四十九条增加的一款作为第二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死缓并非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所以“不适用死缓”表述不准确。“极刑”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不是刑法中的规范术语。“永久监禁”并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因此,符合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为“死刑”。
4、2020年9月1日,以“加强多边主义,共创美好未来”为主题的纪念联合国成立()周年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A.75
B.80
C.85
D.90
【答案】:A
【解析】联合国成立于1945年,2020-1945=75,所以2020年是联合国成立75周年。因此这道题正确答案对应的是2020年9月1日纪念联合国成立75周年国际研讨会以“加强多边主义,共创美好未来”为主题在北京举行。
5、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下人员中属于未成年人第二顺序监护人的是()。
A.父母
B.祖父母、外祖父母
C.兄、姐
D.曾祖父母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第二顺序监护人的法律规定。解题关键在于准确掌握《民法总则》(现为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顺序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父母;若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所以,未成年人的第二顺序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而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兄、姐是未成年人的第三顺序监护人;曾祖父母不在法定的监护顺序范围内。故本题正确答案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6、按照强化理论,该公司对员工的激励主要采用了()。
A.自然消退
B.负强化
C.正强化
D.惩罚
【答案】:C
【解析】强化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提出的,该理论认为人或动物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采取一定的行为作用于环境,当这种行为的后果对他有利时,这种行为就会在以后重复出现;不利时,这种行为就减弱或消失。自然消退是指对原先可接受的某种行为强化的撤销。由于在一定时间内不予强化,此行为将自然下降并逐渐消退。负强化是通过撤销或减弱原来存在的消极刺激或者条件以使这些行为发生的频率提高。正强化是指给予一个愉快刺激,从而增强其行为出现的概率。惩罚是指当有机体做出某种反应以后,呈现一个厌恶刺激(如体罚、谴责等),以消除或抑制此类反应的过程。要判断该公司对员工的激励采用了哪种方式,需要依据公司具体的激励措施。若公司是给予员工奖励、表扬等愉快刺激来鼓励员工的某种行为,促使这种行为重复出现,那就是正强化;若公司是撤销员工不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