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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劳动合同应当如何约定工作地点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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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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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协议应该怎样约定“工作地点”

关键提醒:工作地点是劳动协议必备条款,实践中众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协议中约定“用人单位能够依据企业本身经营生产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或者仅仅约定一个很大范围,如“中国福建”等,其后用人单位依此对劳动者工作地点进行随意调动,如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即对其给予解除劳动协议处理。用人单位此种行为是否符合劳动协议法要求,“工作地点”应该怎样约定?蔡律师对此分析以下:

一、《劳动协议法》对“工作地点”相关要求。

《劳动协议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该如实通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情况、劳动酬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其她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协议直接相关基础情况,劳动者应该如实说明。

《劳动协议法》第十七条:劳动协议应该含有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劳动协议法》第十八条:劳动协议对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重新协商;协商不成,适用集体协议要求;没有集体协议或者集体协议未要求劳动酬劳,实施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协议或者集体协议未要求劳动条件等标准,适用国家相关要求。

《劳动协议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协议约定内容。变更劳动协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劳动协议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协议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未根据劳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协议,《劳动协议法》第四十六条要求,劳动者依据本法第三十八条要求解除劳动协议,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五条第二项相关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要求,劳动者能够提出解除劳动协议,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

上述法律法规明确要求:1、工作地点是劳动协议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在签署劳动协议时必需与劳动者约定工作地点;2、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如需变更,必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3、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协议,用人单位并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

不过上述法律法规对“工作地点”应该怎样约定并没有明确,现在也未见地方出台对应要求。

二、实践中因工作地点变更引发争议。

案例1、方某就职于某上市企业长沙分企业,某日接到通知,企业出去发展需要全体搬往企业总部,要求职员全部去北京上班,不然就解除劳动协议。问:方某能否拒绝去北京上班,能否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赔偿金?

企业因发展之需要欲迁移至北京,这使得方某与企业原本签署在长沙工作劳动协议无法继续推行,故此情形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依据劳动协议法要求,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后,用人单位应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协议,双方如就变更劳动协议达成协议,则根据变更后劳动协议继续推行;如不能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协议,但必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方某与企业未能就工作地点变更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企业能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某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与方某解除劳动协议,并向方某支付经济赔偿金

案例2、在福州鼓楼区某单位上班张某某接到通知要将其调往台江区上班,张某先是不从,后听从企业安排,去台江区上班。

上述案例中,张某原本在鼓楼上班,后企业将其调往台江,此种变更是否属于劳动协议变更,是否必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现在并没有明确法律要求,司法实践也存在一定争议。笔者认为,就具体情况而言,福州市鼓楼区与台江区上班地点不一样,并没有对生活在福州张某造成实质性重大影响,可能仅是上班途中多花了几分钟时间而已。此种微小改变对于协议继续推行并无实质性影响,所以,即使张某拒绝去台江上班,企业也无需负担支付经济赔偿金后果。

三、劳动协议中应该怎样约定“工作地点”?

1、对于劳动者而言,“工作地点”宜具体,不宜宽泛。

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协议时应注意工作地点尽可能具体,比如将工作地点具体到某一地址如“福州市鼓楼区××路××号”,或者直接填写用人单位经营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等等。如此,假如用人单位以后要求工作地点与约定不一致时,必需经劳动者协商一致,不然,劳动者能够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协议而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2、对于企业而言,对劳动者工作地点约定既不能过分具体也不能过于模糊。

(1)如上文将“工作地点”约定为““福州市鼓楼区××路××号”,这种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在福州市鼓楼区内办公地点发生变更,只要与原来地址不相同,也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作地点发生了改变。这种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