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9.220.20K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639.1—2005
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Technicalconditionsofsmall-sizedvalve-regulatedlead-acidbatteries
(IEC61056-1:2002,Generalpurposelead-acidbatteries,valve-
regulatedtypes,Part1:Generalrequirements,functionnal
characteristics—Methodsoftest,MOD)
2005-01-18发布2005-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9639.1—2005
I
前言
GB/T19639《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
第2部分:《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产品分类》。
本部分为GB/T19639的第1部分,对应于1EC61056-1:2002《携带式铅酸蓄电池(阀控式)第1部分:一般要求、功能特性和试验方法》,本部分与IEC61056-1:2002的一致性程度为修改采用。主要
差异如下:
——变更了标准名称;
编写格式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对该标
准进行编写;
按照我国国情增加了7min率容量放电、排气阀、安全性、防爆性、涓流充电寿命等项目的技术
要求和试验方法;
—提高了循环寿命次数。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蓄电池研究所、福建泉州大华蓄电池有限公司、福建安溪闺华蓄电池有限公司、南京震寰金辉胶体蓄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曲阜圣阳电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付艳玲、万少波、林金树、钱学海、周庆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9639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GB/T19639.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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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
1范围
GB/T19639的本部分规定了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应急照明设备、不间断电源、移动测量设备等,额定容量在65Ah(含65Ah)以下的各种直流电源用蓄电池。这类铅酸蓄电池的单体电池,可以是平板电极装在方型槽中的,也可以是卷绕式电极装在圆筒中的。蓄电池中的硫酸电解液是不流动的,或吸附在电极间微孔结构中或呈胶体形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9639.2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产品分类
QB700量筒
QB702滴定管
JB/T9461—1999动槽水银气压表技术条件
3术语、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部分。
C??——20h率额定容量,Ah;
I——20h率放电电流,数值C?6/20,A;
C,——-20h率实际容量,Ah;
R-—蓄电池容量保存率,%。
4技术要求
4.1外观
蓄电池外观不得有变形及裂纹,且标志清楚。
4.2尺寸
蓄电池外形尺寸应符合GB/T19639.2的规定。
4.320h率容量
4.3.120h率额定容量C?应符合GB/T19639.2的规定。
4.3.2蓄电池按5.5试验时,实际容量C。在第五次充放电循环之内应不低于C20。
4.47min率放电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按5.6试验时,放电持续时间应不低于7min。
4.527min率放电
蓄电池按5.7试验时,放电持续时间应不低于27min。
4.6最大放电电流
蓄电池按5.8试验时,导电部位不得熔断,外观不得出现异常现象。
4.7过放电
蓄电池按5.9试验时,实际容量应不低于0.7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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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639.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