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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化妆品禁用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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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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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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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化装品标签治理方法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标准化装品标签标识治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化装品卫生监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化装品标签治理适用本方法.

生产仅供出口销售的化装品,标签应符合进口国相关规定,不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定义〕本方法所称标签是指粘贴、连接或印制在化装品销售包装上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与置于销售包装内的说明书.

第四条〔监管部门〕国务院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负责全国化装品标签的监视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负责本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