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下列属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是()。
A.赖某、宣某经商量用化工原料二氧化硒掺过硫酸铵后当作纯二氧化硒出售,以每公斤430元的合同价格售出425公斤
B.陈某以假金项链冒充纯金项链出售,每条金项链24克,价值人民币4600元,共售出三条
C.某建筑公司承建价值300万元的住宅楼,为了降低成本,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导致住宅楼还没有验收就有了裂缝
D.孟某以二手车冒充新车,与肖某以30万元的价格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孟某在车款到手后携款逃匿
【答案】:A
【解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义要点:①主体为生产者或销售者;②行为是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③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存在这样一个案例,有二人“商量用二氧化硒掺过硫酸铵后当做纯二氧化硒出售”,销售金额达到430元×425公斤50000元,符合定义要点,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一个案例中销售金额为4600×3=13800元50000元,不符合句③,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还有一个案例是“住宅楼”尚未销售,不存在销售金额问题,不符合句③,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另外有案例中“孟某”与“肖某”是一般民事主体,不是“生产者或销售者”,不符合句①,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下列法律谚语与其蕴含的法学理论对应正确的是()
A.法无明文授权不得为:人的权利根源于法条
B.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的自由不能被剥夺
C.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效率是法的价值目标
D.民若不告则官必不究:诉权只能由个人行使
【答案】:C
【解析】人的权利根源于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法无明文授权不得为”是指权力部门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所以该项错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在法律面前,每个人的地位是一样的,与自由是否被剥夺无关,而人在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是可以被剥夺自由的,如有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所以该项错误;“迟到的正义”说明在事件发生的当下,法律没有达到应有的维护正义的作用,导致了事件发生当时的不正义,强调效率的重要性,所以该项正确;“民不告则官不究”主要是针对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诉权也可由检察院行使,所以该项错误。故选“迟到的正义”强调效率的重要性这一观点。考点:法律常识
3、下列国家中,不属于我国陆上邻国的是()。
A.阿富汗
B.俄罗斯
C.哈萨克斯坦
D.伊朗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我国陆上邻国相关知识,对各选项进行逐一分析。我国陆上邻国有14个,分别是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蒙古、朝鲜、越南、老挝、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巴基斯坦、阿富汗。阿富汗是我国陆上邻国之一,其位于亚洲中西部,与我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接壤。俄罗斯也是我国陆上邻国,它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与我国有较长的边界线,在我国东北和西北部分地区与我国接壤。哈萨克斯坦同样是我国陆上邻国,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国,与我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邻。而伊朗位于西亚,不与我国陆地接壤,不属于我国陆上邻国。综上,答案是伊朗。
4、甲驾车闯出胡同,撞死出租车司机丁的行为应如何论处?
A.构成故意伤害罪
B.构成交通肇事罪
C.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D
【解析】判断甲驾车闯出胡同撞死出租车司机丁行为的论处,需依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来分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此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若甲驾车闯出胡同的行为是在人员、车辆密集的公共区域,且该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等相当的危险性,足以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甲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故意心态,那么其行为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若甲只是在驾车过程中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如超速、闯红灯等,因过失导致撞死出租车司机丁,这种情况下其行为更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若甲驾车是为了故意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