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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山东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附答案详解(实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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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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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山东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条例、规定、办法的正文内容的层次组织以()为基本单位。

A.条

B.节

C.章

D.款

【答案】:A

【解析】条例、规定、办法的正文内容层次组织通常以条为基本单位。节是由若干条组成,是对章内内容的进一步划分;章用于对比较大的内容板块进行区分;款则是条之下的细分。所以正文内容的层次组织是以条为基本单位。

2、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收入分配结构呈现“金字塔型”。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需构建经济学上推崇的“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也就是低收入和高收入群体相对较少、中等收入群体占绝大多数的收入分配结构。下列选项中,关于“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意义表述不正确的是()。

A.有利于维护社会的持续稳定

B.有利于加快文化的进步

C.有利于使社会成员的整体收入差距缩小

D.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

【答案】:B

【解析】构建“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低收入和高收入相对较少,中等收入占绝大多数,意味着社会成员的整体收入差距缩小,这有助于减少因贫富差距过大引发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进而维护社会的持续稳定。同时,合理的收入分配结构能使资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避免资源过度集中于少数群体或领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而“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主要涉及经济领域中收入分配方面,与加快文化进步并无直接的逻辑联系,所以“有利于加快文化的进步”并非其意义所在。

3、张三向李四借款,并以自己的车辆设定抵押,双方约定债务到期后若张三不归还借款,车辆归李四所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四可以就抵押车辆优先受偿

B.该流押条款绝对无效

C.该借贷合同无效

D.张三不能转让抵押的车辆

【答案】:A

【解析】关于抵押车辆问题,首先分析整体情况。张三向李四借款并以车辆作为抵押,还约定债务到期不归还借款时车辆归李四所有。在抵押法律关系中,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即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所以存在抵押情况下,债权人能够就抵押车辆优先受偿。对于“债务到期后张三若不归还借款,车辆归李四所有”这一约定,属于流押条款。流押条款并非绝对无效,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若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借贷合同是否有效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仅根据所给的抵押及流押条款约定,不能直接认定借贷合同无效。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所以不能简单认定张三不能转让抵押的车辆。综上所述,说法正确的是债权人可以就抵押车辆优先受偿。

4、公文拟制程序正确的是()。

A.起草、审核、签发

B.起草、修改、签发

C.审核、修改、签发

D.起草、审核、修改

【答案】:A

【解析】公文拟制包含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起草是形成公文初稿的过程,是公文拟制的基础环节。审核是对起草完成的公文文稿进行全面审核把关,重点审核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表述是否准确清晰等。签发则是领导对审核通过的文稿进行最后审定并签署意见,标志着公文正式生效。而修改通常贯穿于起草和审核过程中,并非一个独立于起草和审核之外的单独程序环节。所以正确的公文拟制程序为起草、审核、签发。

5、某地产商打算在已建成的城市快速路旁一侧新建居住小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该地产商采取的下列行动中,错误的是()。

A.在居民小区临路边界布设隔声屏

B.与快速路间隔一定距离布设居住小区

C.对居住小路临路的房屋安装通风隔声窗

D.要求快速路建设单位采取控制噪声污染的措施

【答案】:D

【解析】对于本题,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来判断各项行动的正确性。在居民小区临路边界布设隔声屏,这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降低交通噪声对居民小区影响的措施。隔声屏能够阻挡和反射噪声,减少噪声传入小区内部,从源头和传播途径上起到降噪作用,因此该行动是合理的。与快速路间隔一定距离布设居住小区,通过增大噪声源与居住小区的距离,利用距离衰减原理,降低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是一种符合噪声污染防治理念的规划方式,所以该行动也是合理的。对居住小区临路的房屋安装通风隔声窗,既保证了室内通风需求,又能有效阻隔交通噪声传入室内,在保障居民生活舒适度的同时降低噪声干扰,属于可行的降噪手段,该行动同样合理。而要求快速路建设单位采取控制噪声污染的措施,因为快速路已经建成,地产商新建居住小区属于后续行为,不能要求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