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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食堂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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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 页
更新时间:2025-06-19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食堂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食堂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学院食堂卫生安全的

第一责任人。

二、食堂在自查中发现卫生安全事件或卫生安全隐患

后,应严格依照**餐饮有限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处理。

三、学院在检查中发现与认定的卫生安全事件、隐患,

应依据学院与食堂经营企业签订的经营合同的规定进行处

理。

四、卫生防疫部门、教育厅局在检查中发现与认定的

卫生安全事件,由其依法处理。

五、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经卫生防疫部门认定的

责任在食堂的,由食堂经营企业承担责任,并先接受卫生

防疫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然后学院应依据学院与食

堂经营企业签订的经营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

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性质与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

直接责任人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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