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金华东阳市画水镇中心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1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以下作品中,哪一项的作者与其他选项的作者不在同一朝代()。
A.《醉翁亭记》
B.《石钟山记》
C.《小石潭记》
D.《岳阳楼记》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文学常识中作品作者所处朝代的知识。《醉翁亭记》是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创作的一篇散文。欧阳修是北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在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石钟山记》是北宋文学家苏轼于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年)游石钟山后所写的一篇考察性的游记。苏轼同样是北宋时期的大文学家,诗词、散文等方面成就极高。《小石潭记》是唐朝诗人柳宗元的作品。柳宗元是唐代文学家、思想家,与韩愈并称为“韩柳”。《岳阳楼记》是北宋文学家范仲淹于庆历六年九月十五日(1046年10月17日)应至交好友岳州知州滕宗谅之请为重修岳阳楼而创作的一篇散文。范仲淹也是北宋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由此可见,《小石潭记》的作者柳宗元处于唐朝,而其他三部作品的作者均处于北宋时期。所以答案为《小石潭记》。
2、在自然界中,人类与各类动植物相互依存,然而一旦这种平衡被打破,生物灾难便会纷至沓来。例如,捕杀鸟类和蛙类会致使老鼠大量繁殖、泛滥成灾;运用高新技术药物来杀灭害虫,却反而增强了害虫的抗药性;盲目引进外来植物会排挤本国植物。这些行为均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生物灾害,进而危及生态环境。下列关于生物灾害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生物灾害主要包括动物灾害、植物灾害和微生物灾害
B.鼠害的重灾区是牧场、农田以及森林
C.蝗虫极喜温暖潮湿,蝗灾往往和严重洪灾相伴而生
D.小麦锈病也属于生物灾害之一
【答案】:C
【解析】生物灾害是指由于人类不合理的活动导致生态平衡被破坏,从而引发的各种灾害。本题主要考查对生物灾害相关知识的理解。生物灾害主要包括动物灾害、植物灾害和微生物灾害,这是基于生物的不同类别对灾害进行的分类,所以该项说法正确。鼠类会对牧场、农田以及森林造成严重破坏,在这些区域鼠害较为严重,是鼠害的重灾区,该项说法正确。蝗虫极喜温暖干燥的环境,而不是温暖潮湿。并且蝗灾往往和旱灾相伴而生,因为在干旱年份,土壤变得比较坚实,含水量降低,且地面植被稀疏,蝗虫产卵数大为增加,多的时候可达每平方米土中产卵4000~5000个卵块,每个卵块中有50~80粒卵,即每平方米有20万~40万粒卵。同时,干旱环境生长的植物含水量较低,蝗虫以此为食,生长的较快,而且生殖力较高。所以该项说法错误。小麦锈病是由真菌引起的病害,会对小麦的生长和产量造成严重影响,属于植物灾害,而植物灾害是生物灾害的一种,所以小麦锈病属于生物灾害之一,该项说法正确。综上,答案是关于蝗虫生活习性及蝗灾伴生灾害描述错误的选项。
3、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
A.民政机关
B.司法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公证机关
【答案】:C
【解析】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是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于结束因公民长期下落不明而导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稳定状态。在我国,受理该申请的机关是人民法院。这是因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拥有司法裁判权,能够通过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对公民失踪或死亡的事实进行认定,并作出相应的宣告,以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民政机关主要负责社会行政事务的管理,如婚姻登记、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并不具备对公民失踪或死亡进行宣告的司法职能。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司法行政事务的管理,如监狱管理、律师管理、法律援助等,也没有权力受理此类申请。公证机关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而不是进行公民失踪或死亡的宣告。所以,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4、甲为了观景方便,与邻居乙约定,甲支付乙五万元,三年内乙不得盖三层以上的楼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约定是有关所有权的约定
B.该约定是有关地役权的约定
C.该约定未经登记,权利不成立
D.该约定限制他人权利,无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对相关权利约定的法律理解。首先分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本题中,甲为了观景方便,与邻居乙约定支付乙五万元,三年内乙不得盖三层以上的楼房,这是甲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观景便利性)的效益,而对乙的不动产使用进行一定限制,符合地役权的特征。关于约定是否为有关所有权的约定,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题中并没有涉及对所有权的处分等约定,只是对乙不动产的使用进行了一定限制,并非有关所有权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