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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ES-X70013-99 结构钢正火以及淬火回火-ch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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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0
总字数:约3.82千字
文档摘要

ES-X70013C1/3

结构钢正火以及淬火回火

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钢制零件的热处理所使用的设备以及操作方法的基本要求

事项,其目的是为了确保热处理的质量。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图纸上引用本标准的钢制零件(碳素钢、合金结构钢)的热处

理(正火、淬火、回火)作业。

3引用标准

ES-X70015C

4要求事项

4.1热处理设备

4.1.1炉内温度分布的均匀性

在炉内有效范围内温度下,装入零件并使炉温上升至处理温度之

后,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保持在处理温度的±20℃(盐浴炉的温度

应在处理温度的±14℃)以内。

新设备安装及设备出现异常时,必须测定温度的分布状态及精度

保持情况。设备正常运行时,也必须每年至少测定1次同样项目。

4.1.2温度计及其精度

在各炉中必须配备温度计,原则上也应配备记录仪。包括在使用

温度下的温度计、热电偶及含补偿导线的综合性能确认试验,必须每

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试验时的综合精度(相对标准温度计的误差)必

须在测定温度的±1%(但在≤200℃时,应为±2℃)以内。

4.1.3淬火装置

冷却液必须充分搅拌均匀,冷却液的温度在淬火过程中必须保持

在下述温度范围内。

油温15~80℃、水温≤35℃。

4.1.4硬度试验机

在热处理控制及检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布氏硬度试验机或洛氏

硬度试验机或同等级的硬度试验机。

所使用的硬度试验机必须每周用检定过的标准硬度块进行一次

精度确认。

进行硬度换算时,按JIS手册中的硬度换算表进行换算。

4.2作业方法

4.2.1升温时间

加热升温至处理温度时的大约时间如表1所示,升温时间是指零

件表面达到处理温度时所需的时间,以装入零件的最大断面直径或厚

度来决定。

表1表示热电偶的头部尽量接近零件表面并保持该状态所需要

的时间。

4.2.2加热保温时间(正火或淬火)

炉温达到处理温度后保持该温度的大约时间如表1所示。

ES-X70013C2/3

保温时间由按装入零件的最大断面直径或厚度来决定。

4.2.3回火加热保温时间

回火加热保温时间≥1小时,以正火后软化为目的的回火加热保

温时间≥4小时。

表1钢制零件奥氏体化所需的升温时间和保温时间

之1(空气炉或可控气氛加热炉)

直径或厚度少量装入时(1)大量装入时(2)

mm升温时间(hr)保温时间(hr)升温时间(hr)保温时间(hr)

≤253/41/211/2

25~5011/41/211/23/4

50~7513/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