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性国家标准《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规程》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
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39)号的要求,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推荐
性国家标准《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规程》(计划号T-312)的制定工作。
新能源汽车降低了化石燃料使用、革新了动力系统架构,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各国
应对能源危机、缓解气候变暖、实现交通减排的重要抓手,更被视为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从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中国制造2025》和《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明确将新能源汽车列为我国重点发展领域。自2015年起,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7年
位居世界第一。截至2022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4.10%,
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1045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79.78%。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新能
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预计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将达到
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随着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起火、失控等事故频发,运行安全问题不断凸显,
迫切需要强化对在用新能源汽车电安全、动力电池安全等运行安全性能的检验,但专门针对
在用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的检验技术和检验装备还处于空白。同时,国务院安委办《“十
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安委办〔2022〕8号)明确提出“制订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
性检验技术标准,实现线下快速、自动检验”,因此有必要制定《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
检验规程》,以支撑新能源汽车的运行安全性能检验。
2、起草单位情况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汽车工
程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华燕交通
科技有限公司。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交科所”)是公安部直属的从事道路交通管理工
程技术研究的公益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通控制、交通执法装备、交
通管理牌证、交通管理信息等技术研发应用等业务。先后承担完成“七五”至“十三五”国
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点科研攻关项目,以及科技部、
公安部等部委重大科研项目100余项,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0余项。2020年牵头
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技术与装备研究”,负责标准
统筹标准制修订、提出标准总体架构,组织需求调研分析,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及其技术机
构的沟通等工作。
中国汽车工程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领域技术服务业务和产业化制造业务,已建
成汽车安全、电磁兼容、电动汽车、替代燃料汽车、汽车整车、发动机等试验室和汽车工程
研发中心,在新能源汽车检验技术方面具有技术积累。主要负责从检验项目、检验方法等方
面提出标准制定意见。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是重庆市公安局下辖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组织、部署、监督、
指导全市交巡警依法履行“管理交通、巡逻处警、服务群众”等职能,开展全市机动车和驾
驶人管理。主要负责从新能源汽车检验监管、事故处理等方面提出标准制定意见。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以驾驶人智能培训和考试系统、驾驶模拟训练系统、智慧交通
综合管理/车联网产品与系统、智慧车检整体解决方案与投资运营管理等为主业的交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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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智慧车检业务布局全国。主要负责标准检验项目试验方法及参数提出的
试验验证等工作,并提出标准制定意见。
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是我国研究、开发、生产汽车性能检测设备的代表技术企
业,机动车检验设备覆盖全国30个省市,是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
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理事单位。主要负责从检验装备方面提出标准制定意见。
3、主要工作过程
第一阶段:标准起草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4月)
2022年1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2022年第三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要求
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规程》。随后,交科所作为负责起草单
位,成立了标准起草组。自立项以来,标准起草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