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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民事诉讼法课件 第十四章 再审程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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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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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第十五章再审程序;民事诉讼程序;第一节再审程序概说;二、再审程序的功能和特征

〔一〕再审程序的功能

1、纠错功能

2、救济功能

3、监督与保障功能

〔二〕再审程序的特征

1、它是审级制度结构之外的救济程序。

2、法院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存在严重错误,程序才能启动。

3、启动程序的主体不限于当事人。〔一、二审程序只有当事人才能启动〕

4、再审案件没有专门的独立的审判程序。;第二节当事人申请再审;第三节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第四节人民检察院抗诉引起再审;;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情形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抗诉

〔二〕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不能对同级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如发现具有法定应当提出抗诉的情形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四、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程序

〔一〕立案审查〔发现裁判错误的途径〕

〔二〕决定提出抗诉:应当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

〔三〕制作抗诉书

〔四〕派员出席法庭

五、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效力

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再审。

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后维持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检察院不得就该案再次提出抗诉。;第五节再审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二、再审的进行

裁定中止原判决或者调解书的执行

另行组成合议庭

分别适用第一、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三、再审案件的调解

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进行审理,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撤销。

;我国再审程序的改革和完善;主要参考文献:

李浩:“民事再审程序改造论〞,载?法学研究?2000年第5期;

张卫平:“民事再审事由研究〞,载?法学研究?2000年第5期;

宋朝武:“关于改革民事再审程序的几点思考〞,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2期;

李祖军:“论民事再审程序〞,载?现代法学?2002年第4期。;;对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第一,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那么的;

第二,有证据证明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的。;对于以下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1、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

2、按照特别程序、催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那么?第33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缺乏〞:

〔1〕原判决、裁定所认定事实没有证据或者没有足够证据支持;

〔2〕原判决、裁定对有足够证据支持的事实不予认定;

〔3〕原判决、裁定采信了伪证并作为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的;

〔4〕原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主要证据,人民法院应予调查取证而未进行调查取证,影响原判决、裁定正确认定事实的;

〔5〕原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人民法院应予调查取证而未进行调查取证,影响原判决、裁定正确认定事实的;

〔6〕原判决、裁定所采信的鉴定结论的鉴定程序违法或者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

〔7〕原审法院应当进行鉴定或者勘验而未鉴定、勘验;

〔8〕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缺乏的其他情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那么?第34条规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包括:

〔1〕原判决、裁定错误认定法律关系性质;

〔2〕原判决、裁定错误认定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3〕原判决、裁定确定权利归属、责任承担或者责任划分发生错误;

〔4〕原判决遗漏诉讼请求或者超出原告诉讼请求范围判令被告承担责任;

〔5〕原判决、裁定对未超过诉讼时效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或者对超过诉讼时效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等情形;

〔6〕适用法律错误的其他情形。;;民事诉讼法第185条:;民事诉讼法第17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