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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辛集市宝源塑业厂大白店分厂
建设年加工塑料制品50吨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辛集市宝源塑业厂大白店分厂
编制日期:二〇二一年六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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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辛集市宝源塑业厂大白店分厂建设年加工塑料制品50吨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2102-130181-89-01-391797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辛集市位伯镇大白店村村东(西小线南侧)
地理坐标
E:115°13′33.331″,N:38°2′13.132″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R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辛集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辛行审投资备字〔2021〕22号
总投资(万元)
80
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比(%)
12.5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原料、产品、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属于允许类。根据《河北省新增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的规定,本项目原料、产品、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辛集市行政审批局为本项目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辛行审投资备字〔2021〕22号。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评[2016]150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逐条分析项目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项目位于辛集市位伯镇大白店村村东(西小线南侧),厂址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根据《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冀政字[2018]23号)及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辛集市生态保护红线为石津总干渠两侧。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
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分别为: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域要求。
当地NO2、PM2.5、PM10年均值对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出现超标现象,NO2、SO2、PM2.5、PM10日均值对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出现超标现象,CO日均值连续平均值达标,O38h连续平均值出现超标现象。
辛集市近年来环境空气质量呈现逐渐好转的趋势,但仍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能源利用均在区域供水、供电负荷范围内,能源消耗均未超出区域资源负荷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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