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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一、学校每个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学校必须依法维护和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每个教职员工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创新意识,练好内功,树立形象。
三、教师享有《教师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
四、教师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学生家长的贵重礼品。
五、教师要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备课、上课、布置与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
六、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尊重个体差异,树立正确的学生观、人才观,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七、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八、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要团结同志,具备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团队精神。
九、学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教师进行培训。积极创造条件送教师外出进修、学习、培训。学校分层次有步骤地优先培养骨干教师。
十、学校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不单纯以教学成绩评价教师,不以考试成绩作为奖惩教师的主要标准。依据制定的有关办法,每学期(学年)末对教师的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价,记录教师档案。
十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教学成绩突出者;
取得教育科研成果者;
(三)辅导学生成绩显著者;
(四)参加业务竞赛获奖者;
(五)在学校某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个别批评教育、大会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依法追究责任:
(一)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擅自离岗、脱岗;
(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
(四)理由工作之便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
(五)造成学生伤害事故;
(六)侮辱学生人格;
(七)工作严重失误;
(八)教学质量严重下降;
(九)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情形。
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属地卫生防疫站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食堂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48小时留样制。
小学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工作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工作教育措施
(一)成立安全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安全工作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