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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3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历年真题附答案详解(考试直接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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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0
总字数:约3.03万字
文档摘要

2023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历年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某公司业务员李某近期收到某客户长期拖欠的10万元贷款,他觉得无人知晓,便未将该笔款项存入公司账户,而是直接用其购买了股票。李某的妻子发现后,对他进行了竭力规劝,李某悔悟,于次日卖掉股票并将钱归还公司。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以及不构成犯罪的定义,结合题目中李某的行为来进行分析。首先分析李某的行为,李某将客户拖欠公司的10万元贷款,在未存入公司账户的情况下直接拿去买了股票,这一行为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李某将10万元拿去买股票,属于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接下来分析各个情况:-对于犯罪中止,它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李某是在已经完成了挪用资金的行为之后,才在妻子规劝下悔悟并归还资金的,并非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所以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李某已经成功将钱拿去买股票,完成了挪用资金的行为,并非未得逞,因此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李某的行为已经完全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即使他后来归还了资金,也不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既遂的事实。-李某的行为明显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已经构成犯罪,所以并非不构成犯罪。综上,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2、“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只要政府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竭尽全力解决民生问题,就必然会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更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政府而言,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最重要的是()。

A.公民要支持政府的工作

B.政府要履行好职能,包办一切

C.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D.精简政府机构,弱化政府职能

【答案】:C

【解析】题干强调政府要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也就是要明确政府在解决民生问题时的关键举措。要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履行相关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公民支持政府工作虽然有助于工作开展,但重点在于政府自身如何行动,所以不是解决民生问题最重要的。政府不能包办一切,现代社会事务复杂多样,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包办一切既不现实也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能够直接针对民生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这是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精简政府机构并不等同于弱化政府职能,而且弱化政府职能不利于解决民生问题,政府需要在合理的规模下有效履行职能。所以,解决民生问题最重要的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3、政府财政审计和财政收支应由两个部门负责,这体现了下列哪种财务控制方法()。

A.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B.资产与记录保护控制

C.授权控制

D.目标控制

【答案】:A

【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不同财务控制方法的应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指将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进行分离。政府财政审计和财政收支属于不相容的职务,若由一个部门负责,可能会出现舞弊等情况,将这两项工作交由两个部门负责,正是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体现。资产与记录保护控制主要是对企业资产和相关记录进行保护,防止其遭受损害、丢失等,与财政审计和财政收支由不同部门负责的情况不相关。授权控制是指企业各级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授权和批准,才能对有关经济业务进行处理,以防止企业员工随意处理业务,这和不同部门负责财政审计与收支没有直接关联。目标控制是指通过设定目标,并将实际结果与目标进行对比,以发现偏差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主要侧重于目标的设定和偏差的纠正,并非关于职务分离方面的应用。所以答案是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4、下列发文字号标注正确的是()。

A.豫教〔2013〕021号

B.X卫〔2013〕18号

C.晋税计字【2013】25号

D.X档字【2013】第018号

【答案】:B

【解析】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对于选项中的内容,使用六角括号“〔〕”且发文顺序号没有加“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