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鹤壁市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设在()。
A.人民武装部
B.劳动部门
C.人事部门
D.民政部门
【答案】:D
【解析】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设在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承担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多项重要职能,在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安置政策和工作,保障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和妥善安置。而人民武装部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民兵、兵役、动员等工作;劳动部门主要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劳动领域事务;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事管理、人才调配、职称评定等人事相关工作,均不承担退伍军人安置机构的职能。因此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设在民政部门。
2、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包养情人,应给予其()以上处分。
A.警告
B.降低岗位等级或撒职
C.记过
D.开除
【答案】:B
【解析】按照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婚姻存续期间包养情人属于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行为。警告处分适用于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记过处分的严重程度也不足以匹配包养情人这种严重失德行为。开除处分一般针对的是特别严重的违法违纪且造成重大后果的情形,包养情人虽严重但未达到必须开除的程度。而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是针对较为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能有效体现对这种违背道德规范行为的惩戒力度,所以应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以上处分。
3、小宋受朋友邀请前往某饭店就餐,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导致腿骨骨折。对于小宋所受伤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小宋不付款,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B.小宋不付款,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C.小宋不付款,但也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
D.小宋自己不注意摔倒,饭店并无任何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小宋受朋友邀请去饭店吃饭,即便他本人不付款,其进入饭店就餐的行为也表明他正在接受饭店提供的餐饮服务,已与饭店形成了事实上的消费关系,属于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饭店作为餐饮经营场所的管理者,有义务保障消费者在其场所内的人身安全。小宋在饭店洗手间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致腿骨骨折,说明饭店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所以,即便小宋不付款,但他是消费者,饭店应当承担责任。而认为小宋不付款与饭店未形成合同关系、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以及认为小宋自己不注意摔倒饭店无任何加害行为所以不承担责任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4、吴先生和方女士是夫妻,一日二人发生口角,方女士一气之下在吴先生的食物中投放老鼠药,吴先生食用后上吐下泻,方女士因害怕立刻将其送往医院,经抢救吴先生脱离危险。则方女士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犯罪预备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的定义,结合题干中方女士的行为进行分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其特征包括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并且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在本题中,方女士在投放老鼠药后,因害怕而主动将吴先生送到医院,经抢救吴先生脱离危险,即有效地防止了死亡结果的发生,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意志以外的原因通常是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如被他人阻止等,但本题中方女士是主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并非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所以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中,虽然方女士实施了投毒行为,但最终并未发生吴先生死亡的法定结果,所以不属于犯罪既遂。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而方女士已经实施了投放老鼠药的行为,不属于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阶段,因此不属于犯罪预备。综上,方女士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5、《荆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属于()。
A.上行文
B.下行文
C.平行文
D.越级行文
【答案】:B
【解析】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公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荆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是市政府对其下属部门、单位以及辖区内民众等发布的公文。下行文是指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的下级机关的一种行文。荆州市人民政府作为上级机关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