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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80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含答案详解ab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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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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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80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

A.行政拘留

B.吊销许可证执照

C.冻结银行存款

D.罚款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来判断各选项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属于行政处罚,并非行政强制措施。吊销许可证执照是指行政机关依法收回违法者已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以剥夺其从事该活动的权利或资格,属于行政处罚。冻结银行存款是行政机关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资金、隐匿财产,对当事人的银行账户采取的暂时性控制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罚款是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属于行政处罚。综上,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冻结银行存款。

2、我国不少家长为使子女能够健康、顺利地成才,显著增加了供孩子上学以及为孩子购置学习用品的支出。从消费目的的类型来看,这些支出属于()。

A.物质资料消费

B.生存资料消费

C.享受资料消费

D.发展资料消费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不同消费类型的定义来判断家长供孩子上学、为孩子购买学习用品的消费所属类型。消费按照目的不同,可分为生存资料消费、发展资料消费和享受资料消费。生存资料消费是最基本的消费,满足较低层次衣、食、住、行的需要,是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物质生活和劳务消费。这种消费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持人的基本生存。享受资料消费是人们对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得到满足后为进一步丰富自己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消费,比如高级娱乐活动、旅游等,旨在提升生活品质和获得身心愉悦。发展资料消费是为了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而进行的消费,包括接受教育、培训技能等方面的支出,其目的在于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和进步。题干中,家长供孩子上学、为孩子购买学习用品,是为了让子女提升知识和技能,促进他们的成长与发展,以便将来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和实现自身价值,这种消费符合发展资料消费的定义。而物质资料消费并不是按照消费目的进行的分类,与本题的分类标准不相关。综上,这些消费属于发展资料消费。

3、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坚持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

A.结果导向

B.目标导向

C.社会导向

D.问题导向

【答案】:D

【解析】该题应选坚持问题导向。在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具有重要意义。问题导向要求我们聚焦当前耕地利用中存在的“非粮化”等实际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影响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和采取措施。以问题为指引,能够精准发力,有效解决耕地“非粮化”倾向,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结果导向侧重于关注最终达成的成果;目标导向强调围绕设定的目标开展工作;社会导向更多从社会整体利益、社会需求等方面考虑,这三者均不符合防止耕地“非粮化”政策实施所需的工作指引方式,故应选择坚持问题导向。

4、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关系。

A.事实和行为

B.利益

C.规范

D.权利和义务

【答案】:D

【解析】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事实和行为是法律事实的分类,并非法律关系的本质;利益是法律所调整和保障的内容之一,但不能直接等同于法律关系;规范是法律本身的属性,而不是法律关系的实质。所以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5、甲潜入乙家,离开时发现客厅有一部价值五千元的手机,甲十分喜爱,便将六千元现金放在门口壁橱上,拿走手机并留下纸条称“哥们儿你没亏还赚了一千块”,则甲的行为()。

A.无罪

B.成立盗窃罪

C.成立侵占罪

D.成立盗窃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B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题中,甲偷偷跑到乙家将手机拿走,其行为符合秘密窃取的特征,虽然留下六千元现金且声称乙没亏还赚一千块,但这并不影响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取得手机这一本质行为,手机价值五千元已达到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