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成为“阳春白雪”
近年来,法律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而法律职业门槛——国家司法考试综合性、理论性显著加强,难度显著增加。多年来呼吁司法考试改革声音更是不绝于耳。似乎未来司法考试改革已是大势所趋。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看检察官对司考尤其是司法考试看法。笔者就职于上海某检察院,经过几年对司法考试关注与研究,并亲自参加了司法考试,提出了一些自己看法。即使不见得是普遍观点,但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很多主张改革者想法。备战司考朋友们不妨看一看,兴许会对大家有所启发。
国家司法考试已经成为国家选拔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一项职业选拔考试。司法考试高难度性和强淘汰率,造就了它本身权威性、公正性和客观性。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参考西方国家司法考试经验和中国司法考试现实状况,对司法考试内容和形式进行了广泛探索和研究。现在有一个观点认为,司法考试应与中国司法资源紧缺现实状况相适应,降低试题难度,大幅提升经过人数,使司法考试具备普适性。但在笔者看来,这种泛化逻辑有可能降低司法考试本身权威性,使其所具备高规格筛选标准,沦为推行司法行政制度“下里巴人”。司法考试应成为“阳春白雪”。笔者对以下几个问题做出分析以说明这个观点:
第一,关于本科生是否宜参加司法考试问题。现在法律在读本科生也能参加司法考试,其原因是法律专业本科生在大四时参加司法考试,经过后在毕业时候能够马上进入择业,而无须再花上一年时间准备考试,而且在大四时候有相对充裕时间准备考试。这种观点考虑了现在中国大学生择业难现实状况,然而,笔者认为法律专业本科阶段,是一个系统学习法律过程,依照课程安排,大四阶段还没有把相关部门法学习完成,还没有形成系统法律知识体系。这时候盲目参加司法考试,首先有可能在考试中处于劣势,而为了应对考试而去死记法条,有可能无视法律精神;另首先也有可能使得本科教育变为司法考试教育,而无视法学理论培养和法学思维训练。故笔者认为不宜让法律专业在读本科生报考司法考试。
第二,关于非法本学历者是否宜报考司法考试问题。现在我国允许非法本学历者报考司法考试,认为这么表现了选拔法律人才“广泛性和公平性”,而且近几年司法考试中,相当比率非法本学历者经过了司法考试,也证实了他们具备适应这种考试能力。然而,有学者提出了相反观点,海南大学校长谭世贵,发表在法制网上一篇文章《司法考试不宜向非法本学历者敞开》指出:“法律职业专业性很强,尤其是伴随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纠纷和案件数量越来越多,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从而对处理纠纷活动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司法考试大门不宜向非法律本科学历人员敞开。”并从六个方面分析了原因,其中不乏有片面之处,比如他把非法本学历者看成是不属于高质量考生,显有褒己贬人意思;比如把非法本学历者参加司法考试,看成是造成了考试资源浪费,显属限制考试权观点。当然他提到一点在笔者看来很主要:“法律职业共同体实质在于从事法律职业人员,必须具备共同法律信仰、法律素养、法律思维和法律职业伦理道德,这些只有在长久而浓厚专业学习与训练气氛中才能逐步养成,而三五个月司考辅导班是难以塑造同质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我一位小学同学,学是土木工程,经过朋友给Qq号800086007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VIP班,闭门修炼三个月过了,真只有三个月噢!据他讲,他尤其喜欢看独角兽司考网校视频课件,因为他们视频都是有同时字幕,看着字幕,帮他省去了不少做笔记时间。推荐大家天天临睡前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司考地图,醒来之后,再看一看,你会发觉,不知不觉中,脑海里已经形成了司法考试各个学科体系,真正学到司法考试“精华”。那么从提升法律职业共同体质量和水平来看,限制非法本学历者报考司法考试有其必要性,而且从国外来看,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许多国家,都要求司法考试报考者必须具备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将非法律专业者排除在外,就是素来放宽报考人资格限制日本近年来也改变了传统做法,要求报考者必须具备法律本科学历。这似乎成为世界时尚之趋。
第三,关于是否应提升司法考试经过比率问题。我国从开考司法考试以来,年经过率平均为10%左右,很多人认为这个比率太低,不适合中国社会对司法人员需求,应大幅提升经过率。12月5日,上海《东方早报》刊文《中国司法考试经过比率应大幅度提升》,文章对比美国律师考试经过率较高情况,指出中国应效仿美国提升经过率,这么做好处为:“首先,一个国家俱备法律执业资格人很多,能够形成律师职业间愈加激烈竞争;其次,这么有利于选拔合格法官、检察官。考试得高分人不一定有良好道德,制度设计应该让法官、检察官选拔有很大选择余地;第三,一个数量更大律师群体存在,有利于建设民主法治社会,进而对于整个中国民主与法治进程推进,具备主要意义。”但笔者并不这么认为:首先,诚如该文章指出,“在世界上,中美两国是律师绝对数量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