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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及附属医院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笔试备考试题有完整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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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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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及附属医院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2019年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到2022年,()教学条件基本达标,并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A.职业院校

B.高等院校

C.中专院校

D.大专院校

【答案】:A

【解析】《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要基本达标,并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此方案聚焦职业教育改革,重点在于提升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职业院校涵盖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等,是职业教育实施的主体。高等院校包含多种类型学校,不局限于职业教育。中专院校和大专院校分别是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一部分,不能全面代表职业教育范畴。所以应选职业院校。

2、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推行行省制度的朝代是()。

A.北宋

B.南宋

C.元朝

D.明朝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中国历史上行省制度最先实行的朝代。行省制度是13世纪以来中国的主要行政模式,起源于元朝。元朝为对全国实行有效的统治,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对后世影响深远。北宋和南宋时期并未实行行省制度,北宋在地方实行路、州、县三级制,南宋在行政区划方面承袭北宋,主要也是路、州、县的体系。明朝建立后,虽然也沿用了行省这一称呼,但对元朝行省制度进行了一定的改革和调整,并不是最先实行行省制度的朝代。综上,最先实行行省制度的朝代是元朝,所以本题答案为元朝。

3、企业的未来后继接任人选是十分重要的事项。公司执行主管应将其提升到与企业财务收支同等重要的高度。只有后继有人,企业才能保持长久的生命力,这符合()。

A.皮尔斯定律

B.马太原理

C.二八定律

D.鲶鱼效应

【答案】:A

【解析】该题主要强调企业未来后继接任人选的重要性,认为公司执行主管应将其与企业财务收支置于同等重要地位,且指出后继有人能使企业保持长久生命力。皮尔斯定律强调完善培养接班人制度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这与题目中重视企业后继接任人选以保持企业长久生命力的观点相符。马太原理是指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现象,与企业接班人的话题并无直接关联。二八定律是指在很多情况下,80%的结果是由20%的因素所决定,和企业培养后继人选没有关系。鲶鱼效应是通过引入外界的竞争者来激活内部人员的活力,并非强调接班人的重要性。所以,答案体现的是皮尔斯定律。

4、苏伊士运河是联系世界的重要航道。1956年,纳赛尔总统带领埃及人民与西方殖民者展开了第二次中东战争,收回了运河主权。此次埃及的作战对象()。

A.英国、法国、美国

B.英国、法国、以色列

C.英国、美国、以色列

D.英国、美国、土耳其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第二次中东战争中埃及的作战对象。第二次中东战争又称苏伊士运河战争,1956年,埃及宣布将苏伊士运河公司收归国有,英法为夺得苏伊士运河的控制权,联合以色列,于10月29日,对埃及发动了突然袭击,引发了第二次中东战争,埃及进行了英勇抵抗。美国并没有直接参与此次与埃及的作战,土耳其也未参与,由此可知,埃及的作战对象是英国、法国和以色列。

5、美国采取权力制衡的组织形式,其中立法权属于()

A.国会

B.总统

C.最高法院

D.最高检察院

【答案】:A

【解析】美国实行权力制衡,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国会负责立法,总统掌握行政权,最高法院行使司法权,不存在最高检察院。所以立法权属于国会。

6、甲为杀害乙,在乙所熬的药中投放毒药,然而乙熬制此药是用于治疗牛的疾病,牛服用后未出现不良反应,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犯罪中止

【答案】:B

【解析】本题可依据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中止的定义和特征,结合题目中甲的行为来进行分析判断。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但尚未着手实行犯罪。在本题中,甲已经在乙所熬的药中投毒,表明其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并非处于准备阶段,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甲投毒的目的是杀害乙,然而乙熬药是为了给牛治病,牛吃药后未出现不良反应,甲并未实现杀害乙的犯罪目的,这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的,即乙没有喝投毒的药,所以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中甲投毒的目标乙并未受到伤害,没有满足故意杀人罪犯罪既遂的条件,所以不属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