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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应急处置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保教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行政小组长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每月要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处理突发事件、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及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建立隐患及事故报告制度。各行政小组要经常排查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做好定期上报工作。如出现突发性事故,值班人员或主管部门在能处理的情况下,及时处理好,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如不能处理,在控制事态发展的情况下,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领导,以便妥善处理,将各项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四、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和夜间巡逻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进行;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得到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的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六、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有偿商业活动。
七、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公休或放假时要按时回家、按时返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九、行政小组要经常对自己所负责的管理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安全管理处备案。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予以维修、拆除、整改。确保教师和学生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安全。
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为贯彻落实《普通中小学基本管理规范(试行)》和《关于认真落实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人为本,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我校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成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一)德育管理
1.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2.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3.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我校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二)教学管理
1.?加强课程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课时。重视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等项课程的开设,认真开展好活动课教学,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严格遵守国家作息时间规定,小学生每天在校研究时间(包括自习,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不超过6小时。因地制宜开展了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同时,我们要求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严格执行双休日、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时间、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3.严格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制度要求,规范学生的作业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我校鼓励当堂作业,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严禁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规范教材教辅管理。选用国家和省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