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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学校突发重大事故的危害,保证广大师生生命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速,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严格实行学校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学校校长,相关责任人为学校工作分管或负责人员。相关责任人确认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在核实情况后立即报教管中心安全科,并同时报相关的卫生、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或单位。发生重大事件时,要实行“首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畅通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缓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教管中心安全科。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实验小学应急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切实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重大突发性事故,提高我校师生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稳定,特制订本管理。
一、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和目标
学校以“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师生协作,全员参与,反应灵敏处置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法》,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事件隐患排查。加强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管理网络及运行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现场演练工作,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扎实、稳步推进全校应急管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建立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全校应急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二、应急管理具体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学校应急管理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年级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全校应急管理工作,落实领导负责人员配置,明确相关科室的职责分工,校安全办、教导处具体负责管理全校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