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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北京市杂技学校(北京市国际艺术学校)招聘(5人)模拟试卷及答案详解(必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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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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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北京市杂技学校(北京市国际艺术学校)招聘(5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小美在商场佯装购物,通过调换的方式获取价值8000元的钻戒,这一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盗窃罪

C.抢劫罪

D.抢夺罪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不同罪名概念及构成要件的理解与区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核心特征是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产。在本题中,虽然小美有假装购物这一行为,但商场工作人员并没有基于该行为而自愿将钻戒的所有权转移给小美,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小美在商场假装购物,通过秘密调换的方式获取价值8000元的钻戒,其行为本质是在商场管理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取得钻戒的占有,符合盗窃罪秘密窃取的特征。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是抢劫罪的重要构成要素,而本题中小美并没有对商场工作人员实施暴力或胁迫行为,故不构成抢劫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公开夺取”是抢夺罪的显著特点,即行为人当着财物占有人的面,乘其不备,公开夺取财物,使财物脱离占有人的控制。本题中小美是通过秘密调换的方式获取钻戒,并非公开夺取,因此不构成抢夺罪。综上,小美在商场假装购物调换价值8000元的钻戒构成盗窃罪。

2、“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出自以下哪位名人()。

A.顾炎武

B.周恩来

C.李大钊

D.陈独秀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对名言出处的了解。“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最早是在顾炎武的《日知录·正始》中提出概念,原文是“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后经梁启超总结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周恩来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等,他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重大贡献,但这句话并非出自他;李大钊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等,主要在传播马克思主义等方面有重要贡献;陈独秀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等,其主要功绩在于推动思想解放和政治变革等。所以“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出自顾炎武。

3、随着全面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日益深入,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将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下列不属于社会组织的是()。

A.基金会

B.农村专业协会

C.社区法律援助中心

D.小额贷款公司

【答案】:D

【解析】社会组织是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有意识地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基金会通常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而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属于社会组织。农村专业协会是农村中从事专业生产经营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也是社会组织的一种。社区法律援助中心是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公益组织,属于社会组织范畴。而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以盈利为目的,不属于为实现特定公益目标等而形成的社会组织。所以不属于社会组织的是小额贷款公司。

4、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过程中被乙打伤,公安局经认定,认为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遂据此对乙处以300元罚款。甲觉得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

【解析】首先,在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中,特定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是该行政处罚法律关系的主体,而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若要获得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需与该行政行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本题中,公安局对乙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此处罚行为的行政相对人是乙,甲并非该行政处罚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同时,甲与该处罚决定之间不存在行政法意义上的直接利害关系,所以甲既无资格申请行政复议,也无资格提起行政诉讼。其次,甲在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这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甲有权就其被乙打伤所遭受的人身损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乙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对于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且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5、中性犯罪动机是指对社会不具有卑鄙、下流等道德沦丧性质的个人犯罪动机。如因怜悯、同情亲友或因被害人的不正当行为而感到屈辱、羞耻,以及因迷恋某物品或某种活动而导致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