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120.20CCSA00
STIC
团体标准
T/STIC120006—2024代替T/STIC120006-2021
核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规范
Servicespecificationforengineeringdesignofnuclearindustry
2024-09-18发布2024-09-18实施
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发布
I
T/STIC120006—2024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服务主体要求 1
4.1一般要求 1
4.2企业文化 2
4.3管理体系 2
5服务提供条件 2
5.1服务人员 2
5.2服务环境 3
5.3服务设施 3
6服务过程控制 4
6.1服务策划 4
6.2沟通 5
6.3产品和服务提供 5
7服务特性要求 6
7.1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 6
7.2产品和服务的适宜性 6
7.3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 6
8服务质量控制与改进 7
8.1绩效评价体系 7
8.2监测、分析与改进 7
9服务认证评价 7
9.1适用的服务认证模式 7
9.2服务认证模式选用及其组合 8
9.3服务认证结果 8
附录A(规范性)管理成熟度评价方法 9
附录B(规范性)核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指标 11
II
T/STIC12000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代替T/STIC120006-2021《核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规范》,与T/STIC120006-2021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新规范性引用文件名称(见第2章,2021版的第2章);
b)在“服务主体”的“一般要求”中增加应建立科技创新机制,修改了近三年执行的工程项目数量、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奖项和荣誉数量、已签订的协议数量、信用评价等级等要求(见4.1,2021版的4.1);
c)更改了“服务提供条件”中的人员配置与发展的特定要求(见5.1.1,2021版的5.1.1);
d)增加了“服务设施”的通用要求中基础设施的管理环节(见5.3.1,2021版的5.3.1);
e)在“服务设施”特定要求的信息化和数字化要求中增加了数字化方面要求(见5.3.2.1,2021版的5.3.2.1);
f)更改了“服务设施”特定要求中技术成果鉴定要求(见5.3.2.2,2021版的5.3.2.2);
g)增加“服务过程控制”中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服务过程的控制条件要求(见6.3.2,2021版的6.3.2);
h)增加了“服务特性要求”特定要求中引领性服务中研发主体身份、核岛设计能力中全厂管理能力(见7.1.2,2021版的7.1.2);
i)增加了“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特定要求中标准制定的领域要求、研发投入的范围明细(见
7.3.1,2021版的7.3.1);
j)删除“服务质量控制与改进”绩效评价体系的特定要求中管理体系成熟度评价,增加客户满意度分数要求(8.1.2,2021版8.1.2);
k)更改“服务认证评价”中适用的服务认证模式(见9.1,2021版9.1和9.2);
l)在“服务认证结果”中增加服务认证维度,将体验否决系数E合并到本章节(见9.3,2021版9.1、9.4);
m)更改附录B“核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指标”,包括:社会信誉、人力资源、行为规范、信息化和数字化、服务技术平台、引领性服务、核岛设计能力、服务响应效率、客户满意度、服务创新、科技创新、国产化率指标,突出团标先进性(见附录B,2021版的附录B)。
本文件由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申核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