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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食堂库房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0cm,离墙40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实验小学食堂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区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二、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四、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五、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六、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将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七、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八、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九、学校要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得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大门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任何情况下都要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制订活动安全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