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操作指南
(试运行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制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月
目录
说明1
重要事项3
一、系统操作流程和步骤9
二、主体注册登记11
2.1平台登录及注册11
2.2电子签名数字认证证书(CA)办理11
2.3登录“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12
三、招标计划14
四、招标方案15
4.1项目注册15
4.2招标项目(标段划分)19
4.3招标代理委托合同27
五、发标29
5.1.招标文件制作29
5.2.开评标场地预约56
5.3.开评标场地变更、取消57
5.4.提问回复、答疑澄清57
5.5.现场踏勘58
六、投标邀请59
6.1发布招标公告59
6.2变更公告60
七、开标评标61
7.1.评委申请及抽取61
7.2.开标62
7.3.异常情况68
7.4.远程异地副场及专家抽取69
7.5.业主评委名单、入监控区人员录入70
7.6.项目复核71
7.7.复评72
八、定标73
8.1.中标候选人公示73
8.2.中标结果公告74
8.3.中标通知书75
8.4.交易服务费75
九、保证金退还77
十、合同签署78
重要事项
为确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熟悉掌握机器管招投标
和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体系的运行模式、运行规则
和监管方式,提高招标活动的工作效率和规范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操作行为,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了梳理汇总,请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务必认真阅读,并按相关要求执
行。
1.项目进场交易前,招标人应当完成项目前置立项审批
程序,落实招标条件,按照《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XXXX
版》属于“应进必进”的,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不得违规拆分、“化整为零”规避进场交易。“应进未进”、
应当采用机器管招投标而未采用的,招标结果无效,且将受
到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2.应当进入市(州)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若需要在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应当先报项目同级行政监督部门
同意后,再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省交易
中心同意后方可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3.进场交易项目的基础信息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由项目立项审批系统(省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直
接推送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以立项审批数据为依
据,并与审计、纪委、公安等部门数据进行互联互通,实行
3
交易全过程的数据比对、校验,对“应进必进”情况进行监
测。电子合同数据与招标文件、立项审批数据进行自动关联
绑定和校验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严格应按照项目立项审批数
据,确保项目的性质、规模、类别表达准确、真实,不能故
意抬高或降低项目的规模参数、改变项目类别、避重就轻、
扭曲项目本质要求,否则导致后续系统关联的牵引指标、资
质、业绩等关键要素更改,不能准确表达项目需求,造成招
标结果无效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将依法收到严厉处罚。
5.招标文件项目信息和立项系统和电子合同,以及应进
必进、重新招标的管理进行关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性质,项目规模、类别等对应资质牵引的
关键指标进行选择填报,不能进行扭曲,避重就轻,或故意
太高,都会导致后续招标无法进行,并会造成招标失效和受
到最严厉的失信处罚,甚至纪检和审计部门的追责。
6.进场交易项目统一采用“机器管招投标”的模式,特
殊情况不适合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方式的,应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