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清包协议书
发包方:山西圆通建筑工程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贺一玲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鉴于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发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寿阳“马首·隽庭”一期项目
2、工程地点:山西寿阳县马首乡马首村
3、工程内容:两栋联排住宅,共3层,建筑面积m2;一栋叠加住宅,共4层,建筑面积m2;一栋会所,共2层,建筑面积371.97m2。
4、承包方法:清包工带周转材料、辅材和机械设备形式承包。
二、工程承包范围:给定施工图纸范围内自基础垫层开始到主体完工验收过程土建部分(包含为完成承包内容所必需进行其她辅助性工作,如现场临建搭设等)。
三、协议工期:开工日期: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必需达成合格标准。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需对甲方发觉质量问题立刻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酌情处罚。
五、协议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
六、工程计价
1、工程承包价:每平方米元。不包含多种税金及费用,人工工资不管市场价格怎样波动,承包包干单价均不调整,包干单价内已考虑风险系数。
七、付款方法
八、完工结算
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资料后,甲方即行审核由乙方递交完工结算书。
2、工程结算总值等于施工总建筑面积乘以平米单价。乙方所报结算总值不得超出实际总值5%,如有所超5%以外虚报工程量审计费用,按3‰百分比由甲方向乙方计取。
3、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实施GB/T5035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4、乙方应严格根据甲方变更通知施工,如已施工需要返工,依据返工工程量套用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价依据》土建定额中人工工日含量,每工日按元找差补助,并以甲方项目经理、现场工程师签字认可工程量变更单为准。
5、协议承包范围外工程结算:以甲方签证认可单为准。
6、材料核实:乙方在领用甲供材过程中,若实际领用量大于应领数量,甲方有权在结算过程中,根据市场价对超领量部分给予扣除。
九、甲方供给材料
1、工程所需关键材料,如砖、水泥、砂子、外墙瓷砖、涂料和花岗岩,均由乙方提交材料供给计划,经甲方审查后采购供给,按实际购置价格与乙方办理调拨手续。
2、甲方对所购材料质量负责,须附有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实文件,同时交由乙方向监理企业申请报验。
3、材料若需复验,所发生二次检验试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4、材料保管:
(1)甲方供给材料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乙方不负责材料保管,丢失损坏由甲方负责。
十、乙方供给材料设备
1、乙方应根据图纸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采购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实,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全权负担保管责任。
2、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工程师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3、工程师发觉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负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甲方分包项目:防水、门窗、不锈钢栏杆,由甲方自行发包施工,乙方应该主动配合完成施工任务,不计取配合费用。
十二、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乙方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工程师验收。通知包含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内容、时间、地点和验收统计。验收合格后,甲方工程师在验收统计上签字,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继续施工。验收如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工程师限定时间内修改,然后重新验收。
甲方工程师未按时验收,乙方能够书面形式再次通知甲方48小时内验收,若甲方工程师仍未验收,则视为甲方已经认可乙方验收统计。
完工验收
工程含有完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相关要求,向甲方提供两套符合规范要求完工图、完工资料及完工验收汇报。
甲方收到完工验收汇报后28天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若有逾期则视同验收汇报已被认可。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工图、完工资料及完工验收汇报以后,甲方未在要求时间内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