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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朋友间的投资民间借贷构成诈骗罪.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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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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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诈骗罪,指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熟人、朋友之间。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如未按期偿还本息的,出借人只能去法院起诉借款人,而不能以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本息为由控告其涉嫌诈骗罪。

但是,如果借款人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式借款,且逾期不偿还的,则有可能涉嫌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入库案例《胡某诈骗案》详细阐述了具有投资、借款表面形式的诈骗罪犯罪构成:

1、行为人虚构事实以借款的形式取得被害人财物的行为性质认定。行为人以虚构的投资项目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致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基于投资名义主动交出钱财,即使行为人向被害人出具了借款协议、借条,但双方之间不形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财的行为;主观上,行为人案发后仍未退还被害人款项,亦不如实交代所得款项的去向,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故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行为人虽然向被害人以借款名义出具借条,使得被害人向行为人提供钱款,表面上具有民事借贷的属性。但是民事借贷关系的认定还应当从被害人提供钱款的原因进行考虑。若被害人并非基于出借的原因向行为人提供钱款,则不属于民间借贷关系。?

3.行为人以借款名义取得财产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虽然向被害人出具借条,表面上形成借贷关系。但是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突破形式上的借贷关系,考察行为人客观行为与主观心理。客观层面,行为人使用欺骗的手段,基于自己虚构的事实,使得被害人处分了自己财产而占有被害人财产。主观层面,行为人占有被害人财产后不愿返还、不能返还,反映出了行为人具有非法据为己有的故意。据此,行为人虽然表面与被害人形成借贷关系,但是实际上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

所以,对于具有投资、民间借贷等表面现象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要从借款人是否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两方面去分析、辨别、认定。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比较容易核实,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主观意思,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外在行为综合判定:

1、是否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式借款。

2、借款是是否有履行能力。

3、资金是否用于承诺的用途。

4、是否有偿还的行为。

5、不能偿还时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