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30.10
CCSZ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522-202X
代替GB/T28522-2012
通信终端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
Methodofcalculatingrecoverabilityrateoftelecommunicationterminalequipment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25年6月)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GB/T28522—XXXX
目录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定义1
4基本原则2
5数据统计2
5.1数据统计方法2
5.2取舍原则3
6计算方法4
6.1可再生利用率4
6.2可回收利用率4
附录A(资料性)可再生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系数5
I
GB/T28522—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代替GB/T28522-2012《通信终端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与GB/T28522-2012相比,
除格式调整与编辑性改动外,主要变化如下:
——更改和删除了部分术语定义(见第3章);
——修改了数据收集部分的标题和内容(见第5章);
——为了更加具体的规范可再生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的计算过程,以便于标准的应用,更改了可
再生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的计算方法以及相关描述(见第6章);
——在附录部分增加了可再生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系数,参考了IEC/TR62635中附录D的相关内
容(见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
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
信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泰瑞
通信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泰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春阳、郝昫、祁航、杨吉双、杨晨、蒋京鑫、刘家祺、王华丽、刘荣宽、王
曼、陈海军、邓林华、余君伟、张炳宇、蒋学锋、赵一领、李培、井翔炜、黄星皓、魏庭玉、高秋、龚
勋、吴春雨、张晟、郑婷婷、方媛、姜乃熔、乔珍珍、夏梦君、胡永川、刁旺、钟明林、姜益民、刘妍、
郑梦瑄、梁君、甘露、丁雪、凌大兵、赵昕、王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年首次发布为GB/T28522-201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GB/T28522—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