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
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图
2综合环保措施
(1)学习贯彻地方政府环保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本标段的环保要求,增加投入,制定相应措施,处理好施工与环保的关系,不违章或超标排污。
(2)落实“门前三包”的保洁责任制,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所有施工垃圾按照批准的方法运往批准的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区应设置化粪设备,生活污水和大小便经化粪池处理后,并按照城市规定每天集中,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
(3)施工中产生的废泥浆,应先沉淀过滤,废泥浆和淤泥使用专门车辆运输,防止遗洒,污染路面,废浆必须在业主指定的地点倾倒。
(4)夜间施工按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在中考、高考、节假日及市有关部门重大活动等期间限制夜间施工。
(5)设立专职的“环境保洁岗”,负责检查、清除出场车辆上的污泥。汽车出入口应设置冲洗槽,对外出的汽车用水枪将其冲洗干净,确认不会对外部环境产生污染后方可出门。
(6)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生产、生活设施布置在规定范围以内,施工场地全部用围墙围护,施工尽量不破坏原有的植被,保护自然环境。
(7)施工现场的温度及粉尘等指标严格遵守中国现行劳动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条例、规则的规定,严禁超标。
3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防护措施
①施工便道采取经常洒水防尘、夯实或硬化等办法,控制施工现场及道路扬尘;料场尽量设在距居民区150m以外,进入料场的道路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
②施工中所用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站,以避免水泥扬尘污染。
③车辆进行土石方和水泥建材、弃土运输时,将设置挡板、加盖篱席,不得装载过满,避免洒落及因风起尘。
④在施工作业现场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实施围挡措施。
⑤每工区设置1名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⑥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挡围栏,有防尘和防污水外流等防污染措施。
⑦坚持文明施工及装卸作业,避免由于野蛮作业而造成的施工扬尘。
(2)施工废弃物
根据隧道施工要求和设备维护维修要求,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设备维修车间,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油料、含油污水、含油棉纱等均应按要求收集,集中保存,送危废中心处理。含油污水必须经隔离处理后与地下渗沥污水一起通过混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排放系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建材、废料等必须及时收集,能综合利用的应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则应分配利用或专业处理。
4施工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噪声的控制
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作业、施工运输车辆是主要噪声源,施工中将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减少噪声的环境影响。
①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严格控制施工期噪声排放量,施工场界噪声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限值》,并遵照《南京市环境噪声管制办法》执行。
②对施工噪声敏感区段的施工作业采取时间控制措施。夜间不在靠近居民区的场地进行打桩作业。对居民敏感区,夜间时段(22:00~06:00)和午间(12:00~14:00),控制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高考期间按照市政府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好施工噪声控制。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应在施工前征得业主同意,并向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申办《夜间施工排污临时许可证》,经批准后将批文张贴,公告附近居民,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③选用高效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④根据施工项目现场环境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进出口,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及车辆进出口安置在离居民区域相对较远的方位,或设置隔音屏障。
⑤运输车辆驶入城市区域禁鸣区域,驾驶员在相应时段内遵守禁鸣规定。加强施工区域的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增加的车辆鸣号。
(2)噪声监测
我单位负责对承建项目建设期间的建筑施工场界内的噪声定期监测,如发现有超标现象,采取对应措施,减缓可能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的环境影响。
(5)施工振动的控制
①加强施工管理,进行文明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限制在夜间时段(22:00~06:00)和午间(12:00~14:00)进行有强振动污染的施工作业。
②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尽量使产生高振动的设备远离敏感建筑物。
③施工中尽量采用低振动的施工设备。
④如施工引起的振动可能对周围的房屋造成破坏性影响,向周围居民分发“米字格贴”,避免因振动而损坏窗户玻璃。
5污水废水处理措施
(1)施工区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重视员工生活污水的处理问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