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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80万件空气室、500万件机械零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台州市椒江明鑫机电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09月
目录
TOC\o1-3\h\z\u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及相关规划 6
三、环境质量状况 12
四、评价适用标准 17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1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9
七、环境影响分析 32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45
九、结论与建议 45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3: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4:台州市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5:台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6:项目总平面布局图
附图7: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图(2004-2020年)
附件:
附件1:项目立项文件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土地证
附件4:专题会议纪要
附件5:街道核查反馈
附表:
附表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3: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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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80万件空气室、500万件机械零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台州市椒江明鑫机电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三甲石柱工业区
联系电话
19
传真
/
邮政编码
317700
建设地点
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石柱工业区
立项审批部门
椒江区经信局
批准文号
2018-331002-34-03-087036-000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建筑面积
(m2)
2124m2
绿化面积
(m2)
——
总投资
(万元)
196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5.3%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台州市椒江明鑫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企业经营范围为机电配件、水泵配件、喷雾器及配件、清洗机、水道配件制造、加工。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年产80万件空气室、500万件机械零配件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为196万元,该项目已取得台州市椒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信息表(项目代码2018-331002-34-03-087036-000),项目用房为企业自有厂房,其建筑面积为2124平方米,总用地面积1746平方米。
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石柱等老旧工业区块环保管理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8】216号),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环保管理,使老旧工业区块现有用地资源、厂房合理合规的发挥作用,按照《关于台州市老旧工业区块改造的指导意见》(台政办【2018】56号)等文件的精神,本着生态规划优先,尊重历史的原则,椒江区按照“审批一批、整治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对部分老旧工业园区的企业开展环保审批等工作。老旧区块内企业在办理环评审批时,环保部门对由于历史原因、没有环境问题投诉的项目可不予处罚,按照文件精神开展相关审批手续。
台州市椒江明鑫机电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石柱工业园区松农路13号,企业所在的石柱区块属于上述文件中确定的老旧工业区块,由于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项目所在地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因此项目建设不符合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按照《关于台州市老旧工业区块改造的指导意见》(台政办【2018】56号)等文件的精神,对符合环境功能区划,但不符合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老旧工业区块企业,允许按照工业用地和工业厂房现状进行使用(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的企业需要提供街道相关证明材料),同意按照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企业目前生产所利用的厂房属于现状工业厂房,因此可以按照文件精神可以开展相关审批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1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二、金属制品业、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不涉及电镀和喷漆工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台州市椒江明鑫机电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计算,根据有关规范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批。
2、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