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梅州市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历年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离开了发展这个主题就没有意义了。这告诉我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
A.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B.以保护环境为中心
C.以调整结构为重点
D.以节约资源为重点
【答案】:A
【解析】科学发展观说到底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一定要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2、“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这句诗的作者是()。
A.李白
B.杜甫
C.李商隐
D.王昌龄
【答案】:D
【解析】该题目考查的是古诗作者的文学常识。诗句“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出自唐代诗人王昌龄的《出塞二首·其一》。李白以豪放飘逸的浪漫主义风格著称,其代表作有《将进酒》《蜀道难》等;杜甫是现实主义诗人,被称为“诗圣”,代表作有“三吏”“三别”等;李商隐与杜牧合称“小李杜”,其诗构思新奇,风格秾丽,代表作有《锦瑟》《夜雨寄北》等。因此,诗句的作者是王昌龄。
3、龙卷风发生时,正确的避灾方法是()。
A.躲在车中不出来
B.躲到坚固的大楼底层
C.顺着风向快跑
D.逆着风向跑
【答案】:B
【解析】躲避龙卷风最为安全的地方是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汽车外出遇到龙卷风时,千万不能开车躲避,也不要在汽车中躲避,因为汽车对于龙卷风几乎没有防御能力,应立即离开汽车,到低洼地躲避。在野外遇龙卷风时,应就近寻找低洼地伏于地面,但要远离大树、电杆,以免被砸、被压和触电。
4、下列四地中,可能出现极昼极夜现象的是()。
A.新加坡
B.昆仑站
C.大连
D.郑州
【答案】:B
【解析】极昼极夜现象是地球两极地区特有的自然现象,出现在南、北极圈以内的地区。判断各地是否可能出现极昼极夜现象,关键在于其地理位置是否处于极圈以内。新加坡位于赤道附近,其纬度较低,并不在极圈范围内,所以不会出现极昼极夜现象。昆仑站是南极科学考察站,位于南极地区,处于南极圈以内,因此可能出现极昼极夜现象。大连地处中国东北地区,位于北半球中纬度地带,不在极圈以内,不会出现极昼极夜现象。郑州是中国河南省省会,位于北半球中纬度地区,也不在极圈以内,同样不会出现极昼极夜现象。综上,正确答案是位于南极圈以内的昆仑站所在选项。
5、沈某与韩某因工作原因长期不和。一日,韩某与沈某发生口角后,心生歹意欲毒死沈某。韩某在沈某的杯子中投放了无色无味的毒药,沈某饮用后口吐白沫。见状,韩某心生恐惧,急忙将其送往医院救治,但最终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该案中,韩某的犯罪属于()犯罪形态。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B
【解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在本题中,韩某心生歹意想要毒死沈某,在沈某的杯子中放了毒药,沈某喝了毒药后韩某虽然心生恐惧并将其送至医院就医,但最终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表明韩某实施的投毒行为已经导致了沈某死亡这一犯罪结果,且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韩某的犯罪行为已经既遂。因此,该案中韩某的犯罪属于犯罪既遂形态。
6、关于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主体通过行政人作出的
B.行政行为是一种公务行为
C.行政行为是一种双向行为
D.行政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效果
【答案】:C
【解析】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主体通过行政人作出的。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人代表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所以行政行为必然是由行政主体通过行政人来作出,此表述正确。行政行为是一种公务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属于公务活动的范畴,此表述正确。行政行为并非双向行为,而是具有单方意志性,即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无需与行政相对人协商或征得其同意,仅以行政主体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所以“行政行为是一种双向行为”表述错误。行政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效果。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就会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直接的,如行政处罚直接剥夺或限制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也可能是间接的,如行政许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