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河湿地公园周边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安置楼工程总承包(EPC)
冬防期治污减霾防治措施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西安建工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1
三、管理目标 2
四、组织建立 4
五、责任考核 6
六、控制点 7
七、实施细则 7
八、管理控制 14
九、重度污染天气项目部应急措施 18
十、治污减霾物资采购计划 19
十一、现场治污减霾和保洁责任分区管理及保洁人员名单 21
编制依据
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2《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书》
1.3《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8西安市政府及管委会关于“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及文件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灞河湿地公园周边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项目安置楼工程总承包
建设单位:西安市纺织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总承包单位:西安建工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灞河湿地公园周边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项目安置楼工程位于西安市灞桥区柳莺路以北,灞丰二路以东、柳烟路以西、柳新路以南,紧邻灞河湿地公园,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安置住宅区占地38.1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27990.48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3.5,地下两层,地上33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9030㎡(住宅77220㎡,商业11810㎡),地下建筑面积38242.48㎡,建筑密度20%,绿地率不小于35%,机动车位943辆,非机动车辆2117辆。
管理目标
西安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7个到位
1.1入口道路硬化到位
1.2基坑坡道处理到位
1.3冲洗设备安装到位
1.4清运车辆密闭到位
1.5拆除湿法作业到位
1.6裸露地面覆盖到位
1.7拆迁垃圾覆盖到位
西安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6个百分之百
2.1施工区域100%标准围挡
2.2裸露黄土100%覆盖
2.3施工道路100%硬化
2.4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拉运
2.5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
2.6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
西安市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治理19条措施
3.1建设工地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内容。
3.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采用牢固、稳定、整洁的硬质围挡。建筑施工围挡高度为2.5米。
3.3建设工地应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硬化路面长度、宽度、厚度应符合规定,满足大型运输车辆通行要求。
3.4“两类企业”及建设工地大门内侧应设置洗车台,配备高压水枪等冲洗设备,其周边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明确专人负责对出场的运输车辆100%清晰,确保车辆不带泥土上路。保持出入口通道及周边100米范围内道路清洁。
3.5建设工地主要道路均要进行混凝土硬化,因施工需要,部分未进行硬化的道路要铺设砾石或砖渣,在易出现扬尘和泥土的路段必要时可采用铺设再生棉毡等方法,加大吸附能力,并定期洒水,确保车辆行驶不造成扬尘污染。
3.6建设工地在进出土阶段,根据工程量大小,配备足够的保洁员,分别负责工地环境卫生和洒水降尘工作。
3.7易产生扬尘的粉状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且严密遮盖。
3.8建筑垃圾不得凌空抛散。
3.9建设工地内的裸露黄土、不能及时清运的土方或垃圾必须及时用密目网覆盖。
3.10建设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因特殊工艺需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经批准后采取降尘措施。
3.11建设工地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炭、木料等污染严重的材料。
3.12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3.13严禁使用冒黑烟的柴油打夯机。
3.14“两类企业”生产厂区应全部采用混凝土浇筑方式进行硬化并落实场地保洁措施,不得存在浮土、泥泞现象;办公、生活区域未硬化场地应进行绿化,厂区内应设置专用废物料堆放场地并予以覆盖。
3.15“两类企业”原材料堆场应采用全封闭厂房,因特殊原因无法建设封闭料仓的须采取措施全部覆盖。
3.16“两类企业”骨料配料仓应在空气净化处理的基础上,配置强制除尘设备;粉料筒仓应使用自动降尘设施,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