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
压罐体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2025年6月
目录
一、工作简况1
(一)任务来源1
(二)标准编制目的及意义1
(三)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2
(四)起草工作过程3
二、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4
(一)编制原则4
(二)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6
三、试验验证的分析,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17
四、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技术内容的对比情况18
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18
I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国家标准计划《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规则》
T-469)于2024年5月31日下达,制定周期18个月,由中国物流与采
购联合会牵头起草,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
归口。
(二)标准编制目的及意义
道路运输是危险货物运输的最主要方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过道路运输,
完成了我国危险货物70%左右的运输量。目前,我国危货运输车辆的保有量约为
37.5万辆,其中,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以下简称“罐车”)是最主要车
辆类型,保有量约18.4万辆,占比接近一半。罐车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导致危
险货物泄漏,进而引发燃烧、爆炸、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
产安全、生态环境及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危害。
目前,我国常压罐车管理链条长、环节多,涉及的部门多,一旦衔接不畅,
易导致罐车安全把关不到位,埋下本质安全隐患。按照我国现行的管理制度,罐
车分为行走机构和罐体两个主要部分。行走机构方面,相关的政府部门已经建立
了完备的管理制度和强制性标准,对全生命周期安全起到了有效的管理。罐体方
面,技术标准偏重设计和生产环节,在使用与检验领域覆盖不足,尤其缺乏对罐
体定期检验的系统性规定,直接影响罐车安全性的持续保持与提升。
1.标准制定的目的
(1)填补罐体检验技术规则空白,提升罐车本质安全水平
多年以来,我国常压罐车罐体检验依据不足的问题持续存在,行业对罐体检
验项目、检验方法和合格判定依据理解不一,导致罐体在使用过程中潜藏的安全
隐患难以被及时发现和整改,影响了罐体的安全,进而影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2021年,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开展常压
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提出罐检报告是罐车跨部门、跨环节技术管理的主要技
术依据,对罐检的规范性、罐检报告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检验规则是规范开
展罐体检验的主要依据。本标准制定将填补现有常压罐体检验规则的空白,提供
全国统一的检验规则,为罐车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提供坚实支撑。
1
(2)明确检验项目、判据和方法要求,助推强制性标准落地
强制性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