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XXXX工程
B3、B4号楼车库商业房
木
工
劳
务
承
包
合
同
协议编号:BDC-XX
签定时间:月日
木工班组劳务承包协议
甲方:重庆**建筑劳务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总则:
甲方依据工程施工任务需要,经友好协商确定将北大资源·江山名门一期工程B3、B4号楼、车库(人防)及商业房基础和主体(包含二次结构)模板分项工程劳务全部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双方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建筑劳务企业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需要,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就本工程基础和主体模板分项工程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实施,具体事项以下:
工程名称:xxxxxxx一期B3、B4号楼及车库(人防)
商业房工程
工程地点:重庆市xxxxxxxxxxx
承包形式:
全费用包干模式。模板分项工程人工、机具、辅助材料、劳动工具等,由乙方自主组织管理人员和民工在甲方管理和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乙方对其作业范围全部工作内容自主组织施工作业,并对其施工现场(工程)“劳动力组织、生产进度、技术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控制”等实施全方面自主管理,负担其作业内容全方面责任;全部工程主材用料及周转作业用料均由甲方供给,乙方指派专员签字领用。甲方提供塔吊和施工电梯、外架。
协议履约确保金:
依据双方协商,乙方在签署本协议之日向甲方缴纳工程履约确保金叁拾万
元正。确保金待全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1月内退还乙方不记利息;若乙方中途退场,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确保金并按己完工程产值20%作为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一、协议工期
依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乙方无条件满足甲方施工进度及各节点进度工期要求(具体按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实施),同时满足甲方与业主方承诺工期要求,因为乙方原因,延误业主工期要求而造成业主对甲方处罚,后果由乙方全额负担。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注:板底不抹灰)
三、甲方责任
1、甲方给乙方提供工程所需工程材料(木板、木方)、工程周转材料等:钢管、扣件、安全网、竹跳板、外架、塔吊、施工电梯、主电路电缆、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三级开关箱。(三级配电箱后所需电线、电灯由乙方自行负责,由项目部专业电工搭接,不准工人任意乱接)。
2、甲方为乙方工人提供宿舍、生活用水用电及食堂(生活费自理)设施。
3、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图(建筑、结构图)各一套,立刻下发图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相关技术、施工文件等。
4、甲方必需立刻给乙方下达施工进度计划,对班组和工人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同时监督各工序安全防护方法,质量检验及验收评定等级,材料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同志为该工程现场责任人,全权负责处理该工程相关事宜。
2、乙方工程现场责任人从签署协议之日起,应二十四小时都在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随时听从甲方安排和指挥。如乙方管理员确因有紧急事情要外出,应以书面汇报甲方,并在书面汇报中明确由谁替换行使职权。凡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离开岗位,按脱岗进行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罚款。
3、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每七天生产协调会议,(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由项目部确定)。迟到者,甲方有权处以200元/人次罚款;缺席者,甲方有权处以500元/人次罚款;对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缺席处理。(若会议时间有变更,项目部将另行通知)
4、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必需每栋楼配置一名专职且经验丰富木工班组施工主管,并提出阶段性木工所需材料计划;每栋配置一名木工班组现场施工员,每栋必需配置一名专职质量检验员和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所承建木工分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自检工作。木工施工主管、木工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必需二十四小时留守在施工现场内,随时与项目部管理员保持联络。其安全员、施